奖罚制度
1、公司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按预算造价一次性扣工程队抵押金1%。公司用抵押金强行制的用于奖罚。评为市级文明工地的除返回抵押金外,公司将另行奖励预算造价的0.2%省级的奖0.3%,国家级的奖0.5%;其中奖励队长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2000元;奖励安全员;市级2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800元。
2、公司安全检查科在工地安全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除给予责任者必要的行政处分外,对项目经理(现场)给予经济处罚。
3、工程重要部位安全防护、架子搭设、临时用电、塔机及龙门架、井子架等安装与拆卸等要制定施工方案,没有方案或方案未审批擅自实施者罚200-500元,没有向施工人员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罚安员员50-200元。
4、工人进场未进行安全教育罚项目经理部1000-2000元,进行安全教育每漏教一人罚款10元。
5、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处罚指派者50-200元,
6、进入施工现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5元,班组长以上人员罚款10元,一线管理人员罚款25元。
7、同处作业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否则罚款100元。 8、“四口”防护应按本规定第七条实施,否则发现一处无设防罚款20元。
9、脚手架必须规范搭设,否则除命令重新搭设 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
10、不准酒后上班及穿高跟鞋、托鞋上班,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11、工地应按本规定第六条设置标牌 、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100元。
12、发现龙门架载人、乱攀脚手架、非操作人员乱动机械设备等违章行为每发现一人次罚20元。
13、安全技术资料应齐全整洁,否则罚款200-500元。 14、检查中发现危及安全、声音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安全检查科视情节有权给予停工并处200-500元罚款。
15、遇有上级有关部门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中对受检工地作出相应处罚外,公司另行再予从重处罚。
16、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处罚抵押金的0.3%除按本制度进行处罚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4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