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证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维护公司和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粮集团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 三、 术语定义
1.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参照国家规定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费用。
2.“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四、 职责
1. 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财务专户核算机制。
2. 安全环保办负责审核安全费用的资金支出项目、制定安全健康费用使用计划:拟定安全健康检查、评价、咨询、安全健康设施/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宣传、应急器材、应急演练支出、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费用预算。
3. 维修部负责拟定事故隐患治理及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费用预算。 4. 行政人事部负责拟定培训支出费用预算。 5. 各部门负责“四新”推广费用预算。
6. 安委会负责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 五、 工作程序
(一)安全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二) 公司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厂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安全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0.在上述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环保办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五)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
1.安全环保办每年11月初向各部门发放《下年度安全费用预算统计表》。
2.各部门收到预算表后,根据5.1要求制定下年度本部门安全费用的预算。经部门总监审批确认后于11月底交安全环保办备案。 3.安全环保办将各部门预算汇总后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补充完善后于形成下年度安全费用预算,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批后于12月中旬报计划财务部。
4.计划财务部应将安全环保办上报的安全费用预算纳入来年公司财务预算中。
5.各部门根据纳入来年公司财务预算中本部门的安全费用,每月25号前制定下月度具体实施计划。计划经本部门总监审批后报计划财务部,并报安全环保办备案。 (四)安全费用使用
1.各部门根据实施计划的安全投入经行政审批流程予以实施。 2.财务部根据报销单据予以报销并建立安全支出台账。
(五)本年度安全费用预算结余下年度使用。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财务部应报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六)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
1.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资金的支出和核算,监督安全费用是否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有权拒绝不符合本规定用途的安全费用资金支出,并确保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公司各部门可就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向安全环保办提出建议,安全环保办应对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并及时答复。
3.公司工会及全体员工均有权监督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有权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附则
1.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2.公司安全费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总经理统一负责审批。单项资金支出不超过50万元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生效实施;超过50万元的,还需报中粮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生效实施。 六、支持性文件
1.《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七、相关记录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