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药资源普查
本次资源普查的流程如上图所示,其中“前期规划”
之前的工作已经完成,我们所要做的是“野外调查”及以后的任务。主要包括1.样方套设置2.普遍调查3.重点调查4.表格填写5.影像资料收集。总结下来就三点:采标本、填表格、拍照片,其中采标本是最重要的,而且它还包括采集药材样品、种质及种苗。
一、样方套设置
1.方法
(1)若样地内小生境相同,可采用如图所示的等距法确定样方套的位置; (2)若样地内小生镜不同,根据地形、海拔、地势自行设置。
2.要求
(1)以样地准确位置为中心点,在其1公里范围内布置样方套; (2)每个样方套内样方的编号固定,如图所示;
(3)记录乔木的株高,胸径,冠幅。
3.特殊样方套设置
(1)无法完成5个样方套
a.如果样地内天然植被面积过小,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样方套数量;
b.如果样地内地形复杂,很多位置无法到达,只能完成小于2个的样方套,建议更换样地;
c.如果样地内地形复杂,很多位置无法到达,且药用植物资源丰富,可以允许样方套设置的较为集中。 (2)超过5个样方套
a.如果样地内药用植物资源种类丰富,可适当增加样方套的数量; b.如果其他样地内设置的样方套都较少,可以在某些样地适当增加样方套。 4.填写《中药资源普查样地及样方套信息记录表》
二、普遍调查
1.普通药用植物信息记录
(1)随处发现随处记录,不受样地位置的限制;
(2)如果一种药用植物出现5次以上,只记录5株个体的种类信息; (3)填写《普遍调查药用植物资源信息记录表》
2.普通药用植物腊叶标本采集(需要牢记)
要求
(1)同号标本最好包含根、茎、叶、花、果实和种子,并且不少于5份; (2)普通药用植物重点关注分类特征;
(3)在笔记本上记录路线、地形、遇见的人、野外草图等; (4)填写《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标本采集记录表》
方法
注:咱们在山上采标本时先把标本放在聚乙烯塑料袋中,随后再压制;小而易碎的要先放小塑料袋中,再放入大塑料袋中。具体方法如下: (1)采集支撑茎,将木质化部分剪去,茎尖应予以保留; (2)保存附着的叶柄、腋芽和托叶;
(3)如果植株很大,应将标本采全(包括采集记录)。从大植株上取下的部分应与台纸大小相符。如果植株很小,应采集若干个体来装满一张台纸;
(4)异叶型植物,要采集到异型叶;雌雄同株植物,最好两种花都要采到;雌雄异株植物,雌雄株应分别采集和编号;花柱异长植物,不同的类型要分别采集和编号; (5)将散落的花、果收集放于袋中,如果种子很多,并且完全成熟,可将其干燥并装入纸袋,再与标本放在一起,并在纸袋上注明采集号;
(6)对珍稀濒危植物,可采集一个很小的标本并配以照片,或仅照照片;
特殊采集部位(只表明了重点植物所在科)
(1)菊科—要记录头状花序的总苞大小和形状,并在酒精中保存一些头状花序。最好既采集正在开花的头状花序,也要采集有果实的成熟花序。压制时应使其头状花序的上下面都显示出来。也要注意采集地下部分。
(2)唇形科—记录叶片搓碎后的气和味。香茶菜属(广义)压制之前若不将植株杀死,
叶片容易脱落。
(3)豆科—花果的特写照片;油麻藤属注意刺毛;含羞草亚科采集花和果实。 (4)毛茛科—地下部分,果实很重要。
(5)伞形科—成熟果实是必需的。如有可能,要采集基生叶和地下部分。 (6)五加科—标本中要包含幼叶。
特殊处理的植物类型和器官
(1)肉质或多汁植物:应将其纵切或横切,有时需将其内部的组织挖出。要考虑是否将一半的材料浸泡在保存液中保存,或用固定液(如乙醇)将其杀死;
(2)漂浮或水下植物:采集这类植物可将折叠纸或尼龙窗纱置于水中标本的底下,用把标本“漂浮”到折叠纸或尼龙窗纱上去的方法来进行;
(3)垫状或丛生植物:取大小适宜的某部分进行压制,垫状植物可放在衬填的标本夹或标本盒中干燥;
(4)大型植物:如果是叶片或茎杆,可分成若干部分,并按其顺序进行编号。通常采集基部、中部和顶部部分,并附有大小尺寸,略图或照片。对树干来说,树皮也应采集; (5)花器易损伤的植物:立即压制或置于乙醇中。某些类型的花冠(如鸢尾属(Iris)和木槿属(Hibiscus))会粘在衬纸上而易被损坏。作为一般原则,可将一些花取下,分开花冠,压在纸夹中,在花尚未全干之前不要将其打开。多余的花可置于装有固定液的塑料瓶中保存;
(6)复杂的或不明显的结构:至少应在固定液中保存五个以上的样品;
(7)茎生花或枝生花植物:如有可能,应将花果连同周围的树皮一起剥下。对一些花果与茎连在一起难以压制的植物,将花果从茎上取下,但要对其着生方式做准确的记录; (8)鳞茎或球茎植物:应小心将其从地下挖出,去土。小鳞茎或球茎可纵向切开,大的则应切成片状。(可参考“肉质或多汁植物”处理);
(9)树皮样品:如有必要可用凿子或铁锤来采集,可剥取10×4厘米的条块,干燥时要尽量保持平坦与腊叶标本归放在一起。在条块的一端可将树皮斜向切开以显现层数及每层的厚度,同时要记录颜色、色泽变化、气味以及分泌物等;
(10)木材样品:要采带有叶和花果的凭证标本。主茎的完整断面可从直径最大到15厘米的小树或藤条上砍取,约取10厘米长即可。若直径大于6厘米,可将样品纵向切开。可能的话,藤条的木材样品应从近于地面和接近地冠两个部分采取。
编号
(1)切开的植株或器官,应用标签标明各部分的相互关系和顺序;
(2)若一份具有单一采集号的材料在采集时被认为是属于一个分类单元,但在鉴定后发现是两个或多个分类单元的混合物,则每一分类单元应分别用A、B、C等加注在该采
集号之后;
(3)编号格式: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县内身份证号码的前6位)+采集日期(6位,YYMMDD)+序号(001-999)+标本类型代码;其中标本类型代码分为,腊叶标本:LY;液浸材料:YJ;遗传材料:YH;活体植株:HT;果实:GS;花粉:HF;药材:YC。
(4)编号时应使用铅笔,应记录同一采集号的标本份数。标签写好后应尽快挂在每份标本上。
填写表格
《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标本采集记录表》
3.普通药用植物药材样品采集
要求
(1)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符合规定的药材才采集,即样品到达采收期; (2)一般大型的木类、皮类树脂等采集5-10份,其他采集10份。 (3)填写《药材采集信息卡》 、 《药材样品采集信息记录表》
编号
编号格式: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县内身份证号码的前6位)+采集日期(6位,YYMMDD)+序号(001-999)+YC
方法
(1)根及根状茎类药材
采收期一般以地上部分枯黄后至萌芽前为宜,有些药用植物抽薹开花前采收,如当归、川芎、白芷等,也有些药用植物在生长盛期采收,如麦冬、附子等。 (2)茎木类药材
藤茎、茎枝、茎髓等一般宜在秋、冬两季采收。但一些大乔木,如苏木、沉香、降香等全年均可采收; (3)皮类药材
包括树皮与根皮,树皮宜在春末夏秋进行采收,但少数药材如肉桂、川楝皮等,宜在秋、冬两季采收;根皮类药材宜在植物年生育周期的后期采收,多于秋季进行,如牡丹皮、远志、五加等; (4)叶类药材
一般宜在植物叶片生长旺盛、叶色浓绿,花蕾未开放前采收,但少数叶类药材宜在秋后经霜后才采收,如桑叶。此外,有的叶类药材一年四季均可采收,如侧柏叶、枇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