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6.3深入生产(工地)现场巡回检查,发现紧急危险情况,令其停
止工作,排除险情,同时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对查出的设备事故隐患,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3.6.4组织好定期、专项和节日安全生产的检查,对查出的各项事故
隐患,指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3.6.5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按规定审批劳保用品,并监督检
查 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6.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
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措施,并督促措施按期落实。 3.7按时完成上级和公司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4.责任与权限 4.1责任:
4.1.1 对因生产指挥、调度失误,影响生产负责。
4.1.2 对生产中存在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没有及时报告主管副
总经理采取措施,致使生产遭受损失负责。 4.1.3 对发布的政令,做出的会议决议,执行结果负责。
4.1.4 对全公司设备、能源、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生产负
责。
4.1.5 对设备、技措、大修项目实施失误负责。
4.1.6 对因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和员工伤、亡事故负责。 4.1.7 对厂区环境、生产现场达不到标准要求负责。
4.2权限
4.2.1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但事后要报告主
管副总经理。
4.2.2 有权发布有关生产方面的政令,并检查政令执行情况。 4.2.3 对其他部门下达给车间、班组的生产任务,有权制止。 4.2.4 有权召开与生产有关的各种会议,并检查各部门对会议决议的
执行情况。
4.2.5 有权对违章作业和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伤事故提出处理意
见。
4.2.6 有权审核有关设备和本专业的设计图纸,并可提出修改意见。 5.考核与奖惩
按公司《部门工作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研发中心职能及研究所所长工作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研发中心职能及研究所所长工作标准、责任与权限。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 2 研发中心职能
2.1负责公司外来、内部图纸的设计、审核、发放、保存等日常管理
工作。
2.2 负责指导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发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整改
意见。
2.3 负责公司材料定额的制定、审核、汇总和修订工作。 2.4 负责公司产品的优化设计及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工作。 2.5 负责公司三C和九仟质量标准管理体系的贯彻执行工作。 2.6 负责公司各类工艺装备、模具图纸的设计、审核及安装调试工作。 2.7 负责制定公司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标准和生产工艺守
则。
2.8. 负责做好公司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 . 研究所所长的工作标准
3.1 研发中心研究所所长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产品设计、开发新产品等技术和工艺管理工作。 3.2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制定企业的技术发展规
划和技改方案。
3.3 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预测信息,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
并参与新产品的试制、验收和鉴定工作。
3.4 负责做好产品技术标准的修订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技术标准。 3.5 负责产品设计工作
3.5.1 接到产品设计任务书后,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并对设计人员提
出技术、质量、时间要求。
3.5.2 图纸设计完成后,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图纸审核工作,确保图纸
无差错。
3.5.3 设计图纸要规范,签字要完整。
3.5.4 生产过程中发现图纸出现错误,要立即修正。要做到图纸更改
及时,手续齐全。根据新设计的图纸,负责做好材料定额的编制工作,编制材料定额要做到及时、准确、合理。 3.5.5 下发给各部门的图纸资料要齐全,手续完备。
3.5.6 负责做好图纸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资料完整,查
阅方便。 3.6
工艺管理
3.6.1 负责做好全公司工艺技术管理工作,制定工艺技术管理标准,
并组织实施。
3.6.2 组织和领导各部门、生产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做好工艺技术管
理,严格执行材料定额和工艺规程。
3.6.3 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对新设计以及特殊的产品必须到生产一线做工艺指导。
3.7 做好生产调研和生产技术服务,协助生产部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
技术问题。
3.8 负责组织并做好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的实施、效果评定和奖励
工作。
3.9 加强对本部门微机管理,做到本部门微机自成系统,不同其它微
机系统联网,不得利用微机做与技术无关的事情。 3.10 完成领导和其它部门交办的工作。 4责任与权限 4.1责任
4.1.1对设计图纸的先进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1.2对因设计图纸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4.1.3对编制的材料定额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1.4对制订的技术标准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1.5对各生产车间执行工艺文件负领导责任。 4.2权限
4.2.1对本部人员有优化组合权。
4.2.2对部门人员有工资升降和奖惩建议权。
4.2.3对各部门、生产车间的工艺技术人员,有业务技术领导权、人
事安排、工资升降和奖惩建议权。 5考核与奖惩
按公司《部门工作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