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研究的一样逻辑
在历史学领域,历史比较并非是一个陌生的主题。通常,在历史作品中,咱们看到许多被称作是运用比较目光取得的研究功效。多数情形下,咱们接触到的历史比较更多地期望揭露比较对象之间的异同与本质特点,而比较那么被视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历史研究法。事实上,关于历史比较研究的逻辑,咱们的探讨还有广漠的空间能够延伸。历史比较研究作为人文学科内比较研究的一种,它理应遵从一样比较研究的逻辑。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西方分析哲学与科学哲学领域内,有关不可公度性的讨论,从熟悉论的层面大大丰硕了咱们对照较研究的明白得。本文将在此基础之上,关于比较研究的一样逻辑稍作分析、说明,期望增进咱们对照较研究,固然也包括历史比较研究的熟悉。
在人文学科领域内,比较何以可能?众所周知,比较是两个或多个对象之间的比较。当从事比较研究的学者针对照较的对象提出“可比较性”之时,它本身就暗指比较对象之间必然是异同并存,不然,无同之异与无异之同,都会令比较失去意义。
关于比较研究的逻辑,咱们试作如下六点说明,并以法国年鉴学派学者布洛赫的比较研究经典之作《封建社会》为例给予进一步说明。 1.比较是不可公度性与可公度性的统一
若是比较的对象完全相同,例如数字3、3、3、……,它们之间有同无异,那么人们会感觉这种比较毫无心义;若是比较的对象完全相异,例如字母A、B、C、……,它们内部有异无同,比较一样没成心义。
假设是3A、6A、9A、……,这一组比较项中,3是其公约数,A也是其公约项,而在以3A公约以后,一、二、3、……就不可公约了。 咱们以布洛赫在《封建社会》中讨论的“封建主义”为例证。在布洛赫看来,欧洲不同地域的“封建社会”能够比较的缘故,就在于它们有一些一起的特点,即“依附农人;附有役务的佃领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的普遍利用……这些似乎确实是欧洲封建主义的大体特点”。但布洛赫的比较研究也说明:“欧洲封建化的程度并非全数一致,节拍也不完全相同。而且,最重要的是,任何地址都不是完全封建化的。”由此可见,研究中世纪欧洲范围内的封建主义,必需同时揭露其中的异与同,而研究本身是从现象之异中抽象出同,没有对异的感知,就不可能有对同的抽象。
2.比较研究中,若是可公度性意味着“相同”的话。不能由比较对象之间局部要素的可公度性推导出整体的可公度性
今世西方学者库恩确实是通过反对将翻译等同于说明的方式,论证了作为整体的实际翻译并非是一种等值翻译。值得咱们进一步注意的是,局部可公度性必然与局部不可公度性相依存,而局部不可公度性是造成比较对象在结构、整体上不可公度性的本源。在人们熟知系统沦“整体大于部份之和”这一命题的情形之下,要说明那个论点并非难。咱们仍以《封建社会》为例。布洛赫以为,日本也经历了封建主义,尽管日本的封建主义与欧洲的封建主义有着一些必然的、根深蒂固的不同,但封建主义并非是活着界上只发生一次的事件。在布洛赫眼中,封建主义是某个历史时期日本历史与欧洲历史可公度的要素,但咱们
不能据此而以为作为整体的日本历史与作为整体的欧洲历史具有整体上的可公度性。这就如即即是两个孪生兄弟,他们也绝可不能是同一个人。
3.比较研究中,比较对象的可公度性与不可公度性随着比较者设定的比较范围或概念层次而转变
若是说两个层次相同的结构(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同时的”属),它们彼其间不可公度,这并非绝对,若是比较的范围或限度得以拓展,当两个比较项的结构作为部份同属一个更大的结构或整体时,它们就可能变成可公度的。就如白菜在萝卜的概念下,它与萝卜不可公度,但在蔬菜的概念下,白菜与萝卜即可公度了。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主义”是说明欧洲特定历史时期——中世纪中某些现象的一种概念框架。在“封建主义”的概念下,古希腊—罗马社会与欧洲封建社会二者不可公度。但是,“封建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类型,它与古希腊—罗马的社会类型,与任何时期、任何地域的社会类型都有可公度性。另外,库恩关于科学史的研究本身也提供了一个经典例证:在不同历史时期,就对科学本质的明白得而言,不同的范式各自作为整体彼此不可公度;但是,这些历史中不可公度的“范式”之因此能够由今世的库恩来表达,恰正是因为库恩以历史社会学的方式预构了“范式”如此一个认知的概念框架,从头组织、说明了能够从中抽掏出“范式”的具体体会事实,从而使它们取得了可公度性、可翻泽性和可交流性的基础。
据此而知,可否公度所牵涉的最全然问题确实是逻辑上讲的本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