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一、微灌工程规划
1、一般规定。微灌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 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与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基本资料,进行可行性论证;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应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和管网规划布置,规划布置成果应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形图上,并提出工程概算;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公顷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 公顷的微灌工程,应分为规划、设计两个阶段进行,面积小的可合为一个阶段进行;灌水方式应因地制宜地,可选择滴灌、微喷灌、涌泉灌等灌水方式。
2、水源分析与用水计算。 微灌工程规划必须对水源的水量、水位和水质进行分析,利用现有水源工程供水的微灌系统,应根据工程原设计和运用情况,确定设计水文年的供水状况,新建水源工程,供水状况应根据来水条件通过计算确定。微灌工程以小河。山溪、塘坝为水源时,应根据调查资料并参考地区性水文手册或图集,分析计算设计水文年的径流量和年内分配过程线;以井、泉为水源时,应根据已有资料分析确定可供水量,无资料时, 应对水井作抽水试验,对泉水进行调查、实测出流量来确定可供水量。 微灌水质除必须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
⑴进入微灌管网的水应经过净化处理,不应含有泥沙、杂草、鱼卵、藻类等物质。 ⑵微灌水质的PH值一般应在5.5~8.0范围内。 ⑶微灌水的总含盐量不应大于2000PPm。 ⑷微灌水的含铁量不应大于0.4PPm。 ⑸微灌水总硫化物含量不应大于0.2PPm.
3、管网布置原则。⑴符合微灌工程总体要求; ⑵使管道总长度短,少穿越其他障碍物;⑶满足各用水单位需要,能迅速分配水流,管理维护方便;⑷输配水管道沿地势较高位置布置,支管垂直于作物种植行布置, 毛管顺作物种植行布置;⑸管道的纵剖面应力求平顺。
二、设备选择与工程设施
1、设备选择。灌水器的选择应考虑土壤、作物、 气象因素和灌水器的水力特性,制造偏差系数不宜大于0.07。应根据水质状况和灌水器的流道尺寸选择微灌系统中的水质净化设施,灌水中无机物含量小于10PPm,或粒径小于80um时,宜选用砂石过滤器、 200目筛网过滤器或叠片式过滤器;无机物含量10~100PPm或粒径在80~500um时, 选用旋流水砂分离器或100目筛网过滤器作初级处理,然后再选用砂过滤器;无机物含量大于100PPm或粒径大于500um时, 应使用沉淀池或旋流水砂分离器作初级处理,然后用200 目筛网或砂过滤器,沉淀池的表面负荷率不宜大于3.0毫米/秒;灌溉水中有机污物含量小于10PPm时,可选用砂过滤器或200目筛网过滤器;有机污物含量大于10PPm时, 应选用初级拦污筛作第一级处理,再选用砂过滤或200目筛网过滤器。 微灌系统
应安装控制、安全保护和量测设备,选择止水性能好、耐腐蚀、操作灵活的流量、压力控制阀、进排气阀和冲洗排污阀门;选择阻力损失小、灵敏度高、量程大的水表及2.5级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应是系统设计压力的1.3~1.4倍。微灌系统的施肥与化学药物注入装置应根据设计流量大小、化肥和化学药物的性质选择耐腐蚀的文丘里施肥器、压差式施肥罐、活塞泵或隔膜泵等设备。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管与管件,直径500毫米以上的各级管和管件可选用聚氯乙烯产品;直径 50毫米以下的应选用聚乙烯产品;管和管件应选择不透光、抗老化、施工方便、连接牢固可靠的材料,严禁使用由废旧塑料制造的管和管件。水泵应选择符合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头要求的节能水泵。
2、水源工程与首部枢纽。 水源工程应按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蓄水池应考虑沉淀要求;从河道或渠道中取水时,取水口处应设拦污栅和集水池,集水池的深度和宽应满足沉淀、清淤和水泵正常吸水要求。蓄水池和引渠宜加盖封闭,蓄水池结构应便于进行水处理,防止水质污染。水处理建筑物设计可按GBJ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首部枢纽应将加压、过滤、施肥、安全保护和量测控设备等集中安装,人畜饮水管道应与微灌供水管道分开,化肥和农药注入口应安装在过滤器进水管上。枢纽房屋应满足机电设备、过滤器、施肥装置等安装和操作要求。
3、管网。微灌管网一般根据水源位置、地形、 地块等情况分级成干管、支管和毛管三级管道,灌溉面积大的可增设总干管、分干管或分支管,面积小的可只设支、毛管两级。支管以上的各级管道首端应设控制阀,地埋管道的阀门处应设阀门井;管道起伏的高处、顺坡管道上端阀门的下游和逆止阀的上游均应设进排气阀,末端应设冲洗排水阀;直径大于50毫米的管道末端、变坡、转弯、分岔和阀门处应设固定墩,当地面坡度大于20%或管径大于65毫米时,每隔一定距离增设固定墩;固定式塑料管道相邻固定端之间和每隔30~60米间距宜设伸缩节;移动式管道应根据作物种植方向、机耕等要求铺设,避免横穿道路。管道埋深应根据土壤冻层深度、地面荷载和机耕要求深埋管道,干、支管埋深不小于50厘米,毛管埋深不小于30厘米. 四、工程施工
1、一般规定。微灌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 施工前应检查图纸、文件等是否齐全,设计是否与灌区地形、水源、作物和植及首部枢纽位置等相符;检查现场,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制定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施工中应随时检查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返工,不留隐患;注意防洪、排水、保护农田和林草植被,作好弃土处理;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出现工程事故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措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绘制竣工图,编写竣工报告。
2、施工准备和程序。 施工准备主要包括⑴编制施工计划,建立施工组织,拟定放样定线等各项施工顺序;编制劳力、工种、 材料、设备、工程进度计划, 制定质量检查方法和安全措施。⑵按设计要求检查工程设备器材。⑶准备施工工具。 施工程序:
⑴施工放样。小型微灌工程可根据设计图纸直接测量管线纵断面,大型微灌工程现场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并保留到施工完毕。放线从首部枢纽开始,定出建筑物主轴线、机房轮廓线及干、支管进水口位置,用经纬仪从干管出水口引出干管轴线后再放支管线,并标明各建筑物设计标高。主干管直线段宜每隔30米设一标桩;分水、转弯、变径处应加设标桩;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地段要根据地形条件适当增设标桩。 在首部枢纽控制室内,应标出机泵及专用设备如化肥罐、过滤器安装位置。
⑵基坑开挖、排水及基础处理开挖时必须保证基坑边坡稳定,若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应预留15~30厘米土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必要时可在基坑内设置明沟或井点排水系统,排走坑内积水。山丘地区开挖上石方,按GBJ201《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基础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⑶建筑物砌筑混凝土、砌石、砖石建筑物施工,可参照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⑷回填砌筑完毕应待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凝固达到设计强度后再回填。回填土应干湿适宜、分层夯实与砌体接触紧密。
3、水源工程与首部枢纽施工。机井、大口井、 泉水蓄水池、水塔工程施工按GB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机井、大口井施工也可按SD199 《农用机井技术规范》第四章规定执行。 水处理建筑物施工按GBJ13《室外给水工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管网施工。管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应按施放样轴线和槽底设计高程开挖,干、支管槽宽不宜大于40厘米. ⑵应清除管槽底部石块杂物,并一次整平。
⑶管槽经过岩石、卵石等硬基础处,槽底超挖不小于10厘米。 清除砾石后再用细土回填夯实至设计高程。 ⑷开挖土料应堆置管槽一侧。
⑸固定墩坑、阀门井开挖宜与管槽开挖同时进行。 管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管及管件安装过程中应在管段无接缝处先覆土固定,待安装完毕,经冲洗试压,全面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回填。
⑵回填前应清除槽内一切杂物,排净积水,在管壁四周10厘米内的覆土不应有直径大于2.5 厘米的砾石和直径大于5厘米土块,回填应高于原地面以上10厘米, 并应分层轻夯或踩实。
⑶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严禁单侧回填。 五、设备安装
1、一般规定。微灌工程首部枢纽输配水管网、 灌水器等设备安装,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安装前工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种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和方法。 ⑵安装用的各种工具、设备和测试仪表应准备齐全。
⑶计划安装设备的有关土建工程经检验已合格。 ⑷等安装的设备应保持清洁。 2、对安装设备器材的要求:
⑴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面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 ⑵按标准规定抽检待安装的灌水器、管和管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3、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管道安装应按干、支、毛管顺序进行。
⑵按设计要求将管道平顺放入管槽内,不得悬空和扭曲。 ⑶塑料管不得抛摔、拖拉和曝晒,安装期宜集中。
⑷塑料管道与道路交叉处理深不应小于70厘米,并应加保护管。 4、阀门、管件安装规定:
⑴法兰中心线应与管件轴线重合,紧固螺栓齐全,能自由穿入孔内, 止水垫不得阻挡过水断面。
⑵干、支管上安装螺纹阀门时,一端应加装活接头。 ⑶管件及连接处不得有污物、油迹和毛剌。 ⑷不得使用老化和直径不合规格的管件。 5、施工暂停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⑴机泵、阀门等设备应放在室内,在室外存放必须置于高处,严禁曝晒、 雨淋和积水浸泡。
⑵存放在室外的塑料管件及管件应加盖防护,正在施工安装的管道敞开端应临时封闭。
⑶应切断施工电源,妥善保管安装工具。 6、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质量。 7、各项检测资料应全部归档保存。 六、管道冲洗和系统试运行
1、一般规定。在管槽回填之前, 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和系统试运行。冲洗和试运行完成后应编写冲洗和试运行总结报告。试运行使用的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2.5级。 冲洗和试运行之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⑴仪器、设备配套完好,操作灵活。
⑵检查微灌工程,使设计状况和首部枢纽处于完好状态,阀门开关灵活,进排气装置通畅。
⑶检查管道铺设状况,接头和阀门等处应显露,并应能观察和测量漏水情况。 2、管道冲洗。管道冲洗应由上至下逐级进行, 支管和毛管应按轮灌组冲洗。管道冲洗的步骤与要求是:
⑴应先打开枢纽总控制阀和待冲洗管道的阀门,关闭其他阀门,然后起动水泵, 对干管进行冲洗, 直到干管末端出水清洁为止。
⑵应先打开一个轮灌组的各支管进口和末端阀门,关闭干管末端阀门,进行支管冲洗,直到支管末端出水清洁,再打开毛管末端,关闭支管末端阀门冲洗毛管,直到毛管末端出水清洁为止,然后再进行下一个轮灌组的冲洗。 ⑶冲洗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管道情况,并做好冲洗记录。
3、系统试运行。 微灌系统试运行应按设计要求分轮灌组进行。试运行的水温和环境温度应为5~30℃。 试运行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管道的管壁、管件、阀门等处,如发现渗水、漏水、破裂、脱落现象,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处理后再进行试运行直到合格为止。在有条件的地方,在试运行前进行水压试验,试压的水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25倍,并保持稳定10min。其他要求同试运行。 七、工程验收
1、一般规定。微灌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文件:全套设计文件、管道冲洗和系统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运行管理办法。对灌溉面积小于10公顷的微灌工程,验收前可只提交设计文件、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以及运行管理办法。微灌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在施工期间进行检查验收,并应有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应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正确。 检查土建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设备选择是否合理,安装质量是否达到本规范的规定,并应对机电设备进行启动试验。检查工程的试运行情况,并宜对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实测。竣工验收结束,应编写工程验收报告。 八、名词术语
1、微灌利用专门设备, 将有压水流变成细小的水流或水滴,湿润作物根部附近土壤的灌水方法,包括滴灌、微喷灌和涌泉灌。 2、微灌工程用微灌技术实现灌溉的工程设施。
3、微灌系统由水源工程、首部枢纽、 输配水管道和灌水器等部分组成的完整灌溉设施。 4、首部枢纽在微灌系统首部将加压设备、 过滤器、施肥装置、量测和控制设备安装在一起的设施。
5、微灌设备用于微灌系统的各种设备装置的总称。 6、灌水器直接向作物施水的设备。
7、滴头将压力水流变成滴状或细流状的灌水器, 流量不大于每小时12升。 8、微灌管(带)具有出水孔口的管道(带), 能折叠者为带,其余为管。 9、微喷头将压力水流喷洒到空中的灌水器, 流量不超过250L/h. 10、过滤器对灌溉水进行过滤处理的设备。 11、筛网过滤器利用筛网进行过滤处理的设备。 12、砂石过滤器利用砂粒状物作过滤介质的过滤设备。 13、施肥、施药装置用于向管道内加入化肥或农药的设备。
14、压差式施肥罐利用压差原理将化肥或农药溶液注入灌水管道中的设备。 15、进、排气阀管道充水时排除空气、停水时进气以消除管道内真空的设备。
16、毛管直接向灌水器配水的管道。 17、支管直接向毛管供水的管道。 18、干管直接向支管供水的管道。 19、旁通插入管壁内侧向分水的连接件。
20、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到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灌溉供水量的比值,用η表示。
21、灌水均匀系数表示同时工作的灌水器出水量均匀程度的系数,用Cu表示。 22、灌水器设计工作压力微灌工程设计时选定的灌水器工作压力。 23、灌水器设计流量在设计工作压力下灌水器的流量。
24、灌水器流量偏差率同一灌水小区内灌水器的最大、 最小流量之差与设计流量的比值,用Qv表示。
25、水头偏差率同一灌水小区内灌水器的最大、最小工作水头之差与设计工作水头的比值,用Hv表示。
26、土壤湿润比在土壤计划湿润土层内,湿润土体与总土体的比值。 27、灌水小区灌区内一条支管控制的灌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