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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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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9年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章 节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八章

标 题 总则

经营宗旨和范围 股份

股份发行 股份增减和回购 股份转让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股票和股东名册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董事会

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

监事 监事会 监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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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十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十一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财务会计制度 内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通知和公告

通知 公告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解散和清算 修改章程 争议解决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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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证监海函[1995]1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特别规定》及中国境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于2017年3月1日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724183068U。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19.8556万股,于2018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香港全球发售了116,474,2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并超额配售了5,321,200股H股,H股分别于2018年12月13日和2019年1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AppTe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邮政编码为214092,电话号码为+86 (021) 2066-3091,传真号码为+86(021)5046 3093。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3,804.331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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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联席首席执行官、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a) 利用公司专有的尖端组合技术,发现药物前体,生产销售小分子化合物及化合物库,满足制药公司和医药科研机构发现药物前体和新药所需;

(b)为药品生产、开发和研究单位提供新药开发的技术平台和咨询服务及HTS高效筛选技术服务;

(c) 与制药业技术合作,共同开发新药,协助中国制药公司突破研制创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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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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