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名称: 潭泽·东南明珠15#楼、37#楼、36#楼一期施工单位: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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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说 明
一、 本施工组织设计为潭泽·东南明珠15#楼、37#楼、36#楼一期二标
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二、 本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仅为施工现场总的组织方案,对施工现场
安全、文明施工起总的指导作用。对于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垂直运输、脚手架工程等,另外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来具体指导。
三、 本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1) 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 8-2010)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1、国家、行业、吉林省及长春市发布的有关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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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第三章、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五章、文明施工方案 第六章、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七章、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 第八章、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第九章、“三宝”、“四口”防护施工方案 第十章、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第十一章、外用电梯安装和拆除方案 第十二章、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 第十三章、施工机具安装施工方案 第十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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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 程 概 况
本工程潭泽·东南明珠15#楼、37#楼、36#楼一期,位于长春市新城西
街以东、乙十四路以北丁三街以西、丙六路以南,由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
潭泽·东南明珠15#楼、37#楼、36#楼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7831.47㎡。其中15#楼建筑面积9896.14平方米,高度43.5米,地上15层、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地下防水等级为I级,非上人屋面I级;37#楼建筑面积:532.86平方米,建筑高度7.8米,地上1/2层,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地下防水等级为I级,非上人屋面I级;36#楼一期建筑面积:7402.47 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地下1层,配筋砌体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地下防水等级为I级,上人屋面I级,种植屋面I级。
第二章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项目经理:
高君
项目技术负责人:邓军 土建技术员:郭远东
水暖技术员:齐建野 电气技术员:郑小峰 质 检 员:杨大永 安 全 员:姜文奇 材 料 员:范建中 监督电话:1350082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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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本工程项目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0.4%内。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为100%,全员
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三、无重大设备及火灾事故发生。
四、本工程确保“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第四章 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工地具体情况
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班组长、班组成员等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
2、项目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
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架子公司、塔吊安拆维保单位签订分包合
同时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的资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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