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书 合伙人: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48号 身份证:
为充分利用桉树资源发展经济,合伙人经充分协商并决定,在稔山镇租赁合伙人蔡华明的原厂房建卷板厂,合伙生产销售桉树卷板。为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规范合作关系,合伙人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为共八人。以蔡华明为法定代表人办理木材加工厂有关经营证照。
二、合伙人的投资和收益比例。合伙人共同经营本厂的股权设定为11股,其中: 占2股,占3股,其他六人: 各占1股。为照顾蔡华明为本厂提供厂房及理顺社会关系,本厂生产经营首期投入的资金,每股壹拾贰万元共壹佰零捌万元。(包括购买原材料、生产设备、扩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等),由按所
占股份投入,即万元,其余人:股为干股首期无需投资。待本厂收益时优先归还首期投资人的投资本金,股本还清出资的股东以后,收益时按上述合伙人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收益。 三、厂房、供电形式:租赁蔡华明的厂房是指铁皮房,不含砖混房,租期暂定为伍年,租赁期内的维修由合伙人负责,厂房租赁费每月2000元,晒板场向他人借用年终酬谢,用电向他人购买,用电价格按购买用电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伙期间,合伙人不得擅自向外转让股权,如确需转让,按资产评估价格由协议人内部平均吸收。
五、经营管理制度
1、合伙人不领取工资,不拿工资的合伙人由本厂无偿提供人平均每天约7元的伙食。 2、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如债权债务的核销、机械设备的增添,工人工资核定等均需合伙人的共同同意,一般日常事务如销售定价等由蔡华明、杨意生负责决定处理。
3、健全财会制度,保证帐目公平、公开。本厂设定出纳、会计、仓管人员,每月由会计人员提供会计报表给各股东,营业资金由财会人员收取,业务人员及合伙人代为收取的资金应及时交出纳保存建帐,一切支出由出纳支付,其他人员代办支付的要及时报帐,完善支、借手续,一切支出由蔡华明、杨意生共同核签。 4、对外购销合同由负责,负责鉴理。
5、因本厂相关的业务费用由本厂负担,与本厂无关的开支由个人负担。
六、合伙人应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勤俭节约各司其职,共同为企业的增盈减亏作出努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伙人应自觉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本合伙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合伙人愿意以本人的全部财产作担保。 八、本合同一式八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
签订日期: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篇二: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400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 肆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
(二)乙方以 现金方式出资,于2012 年 8 月 10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800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月按投资比例分配;由于甲方身兼厨师工作,乙方每月要多给甲方1000.00元人民币。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财务会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篇三:两人合伙协议范本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 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 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 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