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大事故发生后,试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所有的不合格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到工程中。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砂、石等原材料,如发现检测不合格,需首先检查试验仪器的状态和精度,然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用相同和不同的检测方法进行重复检测。若经过两次以上的平行和重复性试验仍不符合要求,则不得使用,必须清退出场。
3、对于钢筋焊接、机械连接等试件中出现的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双倍抽样检测,如仍不合格禁止使用。如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则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施工工艺。
4、对于混凝土试件中出现的不合格,要进行回弹、钻芯取样等检测,如仍不合格,则采取报废措施。
5、对于可以挽救的不合格品,如碎石含泥量超标、砂卵石过多等,必须经过处理以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对于发生的所有不合格品必须有记录,数据齐全。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议,制定对策,杜绝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十一、试验检测工作处罚制度
为规范试验检测工作,对所有试验人员实行处罚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试验室可以对相关试验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50~200元不等,屡犯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检测时搞错试样。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
2、试验时未及时作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事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致检测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书写报告字迹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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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测结果被上级仲裁单位否定。 7、试验报告发错单位。
8、试验检测人员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受检单位;索要财物。
9、未按时上报有关资料;未按规定频率和方法进行取样、送样。未按规定方法对检查度件进行养护而造成试件不合格。 10、无特殊原因而未按时完成试验检测任务。
11、作业队或搅拌站试验人员未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未对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进行检测;
12、试验原始记录、试验台帐不全,试验检测报告未经复核或复核不仔细造成结果、结论错误;随意涂改试验报告;丢失试验检测报告或其他重要资料;泄漏、外传有保密内容的资料。
13、未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操作使用仪器,或未按规定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造成仪器损坏。
14、操作室卫生不合格,仪器摆放零乱,不保养。
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项目部所有试验检测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对象包括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处罚的一般形式是罚款,由罚款人开具罚单,主管工程师审核,主任批准后,交经理部财务,及时向经理部领导报告,同时对存问题的已施工实体结构进行检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进行补救或返工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试验人员可以开出对施工单位每次500-5000元的罚单,对相关责任人可以开每次50-500元的罚单:
1、搅拌站人员擅自改动配合比,不加或少加材料、未严格计量、采用不合格材料、材料用错或搞混,搅拌时间不够等行为。
2、混凝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擅自向混凝土中加水,不按规定振捣养护等行为。 3、大堆料、水泥、钢筋、外加剂、外掺料等材料收料人员未及时通知试验人员取样送样,使用未检验或已检不合格的材料,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不全。 4、同条件养护试件制作不规范、不及时,未养护或养护不规范,试件丢失等。 十二、学习培训制度
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试验岗位资格证,在从事检验测量工作以前,要接受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并经过客专相关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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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主要以参加省部级以上的机构组织的上岗培训为主,这些培训可能是:铁道部质量检测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班、建设部组织的上岗培训班,还可能是交通部组织的上岗培训班等等。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检验测量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定规程、法定计量单位、有效数字和数据修约、数据处理、法律法规。
2、试验室应定期组织全体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应签到,请假要经主任批准,学习过程要有详细记录。
3、培训计划:在技术负责人根据试验室的工作规划编制及试验室相适应的年度培训计划。年度计划报告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由技术负责人、各检测组长组织落实。
4、培训记录及员工技术档案
试验室应做好员工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目的、内容、方式、时间、规模、等级、教师情况、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培训分析。
资料管理员应保存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并根据培训情况对技术档案进行增补。员工技术档案包括:技术履历表、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明、证书复制件、能力培训证明、资格考核证明、各阶段培训证明、技术业绩和技术经验证明、各种获奖证明。
5、试验室实行对全体试验人员定期考核制度。
试验室定期组织对试验人员进行考核,作为试验人员任用、定职、定级及奖罚的依据。在考核中,连续两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6、试验室每年11月30日前向工管中心申报下一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初审汇总后列入职工年度培训计划,报国家质检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参培人员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资格证书。 十三、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制度
检测工程所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有关要求及合同的技术要求;检测工程结构和结构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现场测试和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研究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本企业的技术进步,为科研、设计、施工提供可靠数据和资料。
1、原材料试验检测,各级试验室应根据各自上级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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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据青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及检测工作质量控制手册第七章《试验检测项目频次》表7.1要求进行,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结构物、路基等项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原材料试验检测,常规项目由试验室自行检验,全项由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统一由中心试验室出据试验检测报告。无上级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可委托中交青荣指挥部中心试验室检验。
3、试验室负责进场原材料的取样、常规项目的试验检测,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通知监理进行见证及按频次平行抽检工作。
4、原材料检验严格执行“四单一证”制,即委托单、监理见证单、试验报告单、不合格材料处置单、出厂合格证。
5、原材料抽检频率及检验项目按铁建设〔2009〕152号文执行。 6、认真执行原材料检验程序,材料进场先由物资部门进行定性检验并认真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表》,再填写委托单通知试验部门,试验部门接通知后报请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做定量检验,并认真审核厂家的质检单检验项目是否齐全,合格证是否有效。一般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粗细骨料常规检验不超过72小时出据报告反馈给物资及相关部门,并建立台帐完善监理签认手续。
7、原材料试验检测,物资、监理要相互配合,物资是保证,监理是关健,试验是根本。物资进场不合格物资部门负主要责任。
8、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提供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9、检测工作由青荣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统一管理,工程总监中心试验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各级试验室要按《青荣铁路客运专线试验检测实施细则》试验检测项目分工做好检测工作。
10、检测项目及频率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十四、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管理制度
1、混凝土、砂浆结构物施工的最终目的是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做到内实外美。配合比设计的优劣对混凝土、砂浆结构物施工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各施工单位要非常重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选定工作。
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要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综合考虑,既要满足标准规范规定的技术条件,又要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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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保证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能、混凝土强度、改善工作性能、节约成本,混凝土施工应掺加不同品种、性能的外加剂和外掺料。
4、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要充分考虑耐久性要求,通过优选原材料,掺加外加剂和外掺料,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方法和措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满足设计规范、试验规程要求。
5、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首先进行各种原材料试验,选定各种原材料,为配合比设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6、不同的品种、规格型号原材料要分别设计配合比,最后应用统计分析方法优选出一种合适的配合比。
7、 施工过程中,如果原材料有所变化,应及时重新设计配合比,严禁不做试验套用以前的配合比施工。
8、混凝土、砂浆施工必须首先设计配合比,依据配合比施工,严禁没有配合比盲目施工的现象发生。
9、 驻地监理机构要加强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将选定的配合比报送驻地监理机构,并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审批表》,驻地监理机构进行验证试验,合格后进行书面批复,施工单位依据批复的配合比施工,没有批复的配合比严禁使用。
10、 施工中,在开盘以前,施工单位试验人员要进行砂、石含水量试验,认真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料单,下发给工地技术负责人,并做好标识。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配合比施工。
11、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应指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负责配合比设计工作,该同志应具备大专学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满8年。
12、施工单位要建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台帐,统一规范管理,必要时应对各种配合比进行对比分析。
13、 施工单位在进行配合比设计工作时,提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进行研究开发,为高速铁路建设储备技术力量。 十五、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均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发放的合格证书,对检测有足够的了解,具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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