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 各资料员应建立、填写记录借阅管理台帐。 4.6 记录的保存年限
记录应根据内容、要求、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存年限,保存年限分为永久性保存、阶段性保存、临时性保存,具体的保存年限在程序文件中规定。
4.7 记录的销毁
4.7.1 公司档案保管的记录的销毁,由办公室保管员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销毁。 4.7.2 由部门保管的已满规定保存期限的管理体系记录,由保管员填写《记录销毁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销毁。
4.7.3 各单位管理的记录在工程项目竣工交验期间,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a)需要列入竣工文件的编入竣工文件; b)需要移交公司对口部门的,整理后移交; c)没有保留价值的经审批后销毁。
4.7.4 对于丢失、损坏、变质的记录,应由保管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置意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处置。 4.7.5 各部门、单位对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清理,记录保存到期后,需要延长保
存期限的,保管部门应在记录封面上注明延长期限。
03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QP-03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管理方针,确保公司总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考核管理方案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控制,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与实施。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负责为其实施提供资源。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
3.3 办公室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评审、修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和指标,并对目标、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负责管理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3.5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评审、修订,并负责实施和监控及效果评
价。 4 工作程序
4.1 目标、指标的制定
4.1.1 管理者代表主持,由办公室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依据上级下达的要求和 公司的管理方针制定公司
的年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经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发布。 4.1.2 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管理方针的内容;
b)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 公司的工程质量、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 d) 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e) 工程质量的改进、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劳动安全保护行为的持续改进; f) 可选择的最佳技术方案,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g) 实施的进度,以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h) 目标应逐层分解,量化后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即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
4.1.3 目标和指标的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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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的总体目标和指标,制定本单位、本项目的目标及指标; b)负责在年初制订年度工程创优规划,并分解质量目标;
c) 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应在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予以表述;
d)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目标及指标和本部门的工作标准制定本部门的目标;部门目标的制定应确保公司的目标的实现。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目标及指标要求,制定本部门的目标,并确保本单位、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e) 办公室负责汇总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和直属项目经理部的目标、指标报管理者代表审核。
4.1.4 目标与指标的更改
4.1.4.1 在管理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相关外界因素等发生变更时,目标与指
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
4.1.4.2 具体工程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由各项目经理部修订,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 4.1.5 目标与指标的宣贯
通过发文、内部会议、互联网、黑板报宣传等方式,对公司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操作员工进行目标、指标的宣贯。
4.1.6 目标和指标的考核与评审
a) 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 b) 公司有关部室负责对本系统各单位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办公室;
c) 办公室每年对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d) 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各部室更新调整目标和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对目标、指标评审一次。
4.2 管理方案
4.2.1 管理方案的编制
4.2.1.1当现有的控制措施、资源不能满足目标、指标控制要求,需要增加投入、对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器具更新或
改造、增加设施等情况时,应制定管理方案。
4.2.1.2 工程项目中管理方案由项目经理部依据目标和指标编制。投入费用超过30万元或技术复杂的管理方案由项
目经理部报上级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投资不超过30万元或一般性的管理方案经项目经理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2.1.3 环境管理方案应涵盖与实现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 (包括设计、采购、生产、储存、运输、设
备维修、动力、节能降耗、绿化、排污、噪音、废弃物处理、后勤等)资源及具体措施。
4.2.1.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考虑与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有关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作业组织的设计,
包括人力的配置。
4.2.2 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依据的目标与指标; b) 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c) 责任部门或岗位; d) 预算经费;
e) 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f) 验证时间等。 4.2.3 管理方案的更改
当措施发生变更、目标、指标变化或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发生 变化等情况需要更改管理方案时,由更改申请者提出申请,原审批单位或人员批准后按《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进行更改。
4.2.4 管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验证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方案具体实施,公司办公室或分公司办公室门负责对管理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等进行监督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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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协商与沟通控制程序
QP-04
1 目的
在公司建立有效的协商和沟通机制,保证全体员工参与管理体系活动,确保内、外部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实
现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协商、沟通及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3 职责
3.1 公司办公室为本程序主管部门。负责信息的汇总,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3.2 公司企业文化部负责公司内部员工反映问题的搜集与反馈工作,监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与相关部门协
商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3.3 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生产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
3.4 公司办公室负责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有关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 3.5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信息接收、传递、处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协商
4.1.1 公司和各单位在组织以下活动时,应有员工或其代表参与:
a)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修订和评审; b) 工作场所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 c)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 d) 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4.1.2 公司企业文化部代表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就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事务进行协商和沟通。 4.2 信息交流
4.2.1 信息交流方式可以是会议、书面文件、报表、广告、局域网以及其他可利用的媒体。 4.2.2 管理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4.2.3 管理信息的内容应及时、准确、可靠。 4.2.4 信息交流要做好信息交流记录。 4.3 内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a)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b) 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完成情况和效果; c) 内审、外审、管理评审结果;
d) 产品、过程的监测、测量结果;事件报告; e) 不符合与纠正情况; f) 应急准备与响应情况; g) 管理体系培训情况;
h) 各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其他信息通报等; i) 来自员工的信息;
j) 管理体系各运行控制程序执行情况; 4.4 外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a) 来自社区居民的意见和投诉; b) 来自顾客及市场的信息; c) 来自上级和政府部门的信息; d) 来自供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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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其他外部相关方的信息;
f) 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向外部传递的信息,项目经理部依据项目实际需要交流的信息。 4.5 内部信息交流
4.5.1 公司的方针、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由公司企业文化部负责向有关单位宣传。
4.5.2 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其产生的单位及时传递到主关部门或相关单位,接收信息的部门、单位要做
好记录。
4.5.3 紧急状态下的信息沟通具体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5.4 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单位必须在整改后将信息传递到有关单位。
4.5.5 重大安全质量信息应及时传递到分管领导或总经理,一般信息应及时传递到主管部门负责人。 4.6 外部信息交流
4.6.1 相关方要求提供信息时,有关单位按要求提供给相关方。
4.6.2 公司各部门在收到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控制程序》。
4.6.3 相关方抱怨及其他信息,由各单位第一接受人接收并予以记录、及时传递到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应及
时记录、处理,要求答复的要将处理结果及时传递给相关方与第一接受人,第一接受人有进行监督与向相关方进行沟通的权利和义务。
05 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管理程序
QP-05
1 目的
为了全面、持续、有效地识别、评价与更新公司各单位在施工生产及办公活动中能够控制和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施工生产及办公活动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3 职责
3.1 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公司《环境因素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一览表》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
《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
3.2 公司办公室是本程序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施工生产活动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建立公司《环
境因素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一览表》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
3.3 公司工程部参与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公司施工生产活动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工作。
3.4 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公司机关办公区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调查识别、登记、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
接受风险危险源,并建立公司办公区《环境因素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一览表》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
3.5 分公司负责管辖内施工生产活动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参照公司已经辨识、评价发布的《环境因
素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一览表》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建立本公司各类清单。
3.6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调查,参照公司已经辨识、评价发布的《环境因素评价表》、
《重要环境因素一览表》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识别并相应建立本项目各类清单。
4 工作程序
4.1 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本单位与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人员,根据自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
全特点,最大限度地排查出公司/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根据职责要求填写初始《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和《危险源辨识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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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识别排查环境因素时要覆盖如下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七个方面。 4.2.1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2.2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2.3 七个方面:
a) 大气污染; b) 水体污染;
c) 固体废物排放; d) 噪声污染; e) 土地污染; f) 能源资源浪费;
g) 社区问题及其他环境问题。
4.3 辨识危险源时要考虑以下范围和内容: 4.3.1 范围:
a)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
d)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e)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f)由公司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g)公司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h)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i)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j)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4.3.2 内容:
a)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种作业工种; b)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种设备、设施; c) 具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d) 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e) 具有职业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f) 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g) 相关方要求或自己认为有单独进行评估需要的活动和情况。
4.4 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时,下列四种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联合使用:
a) 调查法; b)(是非)判断法; c) 现场过程分析法(评分法); d) 排查法。 4.5 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确定
公司/分公司组织本单位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人员,对《环境因素评价表》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中各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影响大小进行分析评价,通过评审、评分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
4.6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4.6.1 评分法
a) 影响范围
1)超出社区 a=6 ; 2)周围社区 a=4 ; 3)场界内 a=1 b) 影响程度(考虑可恢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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