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会情况简报》的函
【法规类别】核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国核安办[2007]26号 【发布部门】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07.02.05 【实施日期】2007.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情况简报》的函
(国核安办〔2007〕26号)
上海、广东、四川、北方、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与可靠性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2007年1月18-19日,我局召开了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总结会,现将会议情况简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会议精神。
附件: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会议纪要
二○○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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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情况简报
2007年1月18-19日,国家核安全局在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召开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总结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到会讲话,并对下一步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李干杰局长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和曾培炎副总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总局厅局长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2007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文件,按照周局长提出的六个必须,及总局工作部署,抓落实,抓实干,抓细节,抓基层,切实做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尽快推进和实现历史性转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历史性转变就是保证在新的时期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这一根本原则,进一步加强日常审评和监督工作,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在建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和在役核设施的运行安全。全面提高放射源监管水平,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制度。 李干杰局长针对2007年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住机遇。核能核技术特别是核电的快速发展,必将带来核与辐射安全的发展。我们一定要全面提升审评、监督能力,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希望全系统上上下下要充分认识到这个机遇的来之不易,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
二、紧扣重点。现在的工作千头万绪,各单位、部门一定要紧扣重点,集中力量做好重点项目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和监督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做好机构队伍的发展建设、能力建设、立法工作。要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隐患。同时确保大的放射源不出事。
三、明确分工。核安全司、中心、监督站现在的分工基本是明确合理可行的。核安全司 2 / 3
是总局领导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的主要秘书机构、参谋机构和执行机构,是抓总
的,代表总局对系统各单位进行业务管理。六个监督站是现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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