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2018年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是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字[2014]2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设立的项目。
2.项目基本性质:列入财政预算的常年项目。
3.项目用途: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4.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测、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三品一标”、督查、培训等工作。资金共计100万元,涉及原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检测中心、畜牧水产局、水产科、植保局、种子局、法规科、科教科等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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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和重点时段,完善执法监管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能力建设,强化案件查处,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概述
(一)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坚持相关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相关性原则: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系统性原则:系统反映农业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经济性原则:数据的获得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13]79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19〕7号)文件精神。
3.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便于操作的原则,主要从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项目效益等4个方面设定评价指标。
4.评价方法
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自评材料,提交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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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过程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19〕7号)要求,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袁剑文担任组长,质监科具体负责。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督促过问。
三、项目具体使用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成立绩效自评价机构,迅速行动,对照考评内容和量化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资金按照项目化管理,确保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的绩效报告涵盖了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情况分析等内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00万元财政预算,100万元切块经费,分别于2018年5月份和12月份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使用了 97.5万元,完成了97.5%。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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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组织情况:本项目中,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9.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4.69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4.98万元,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5.95万元,“三品一标”5.86万元,开展培训、编印技术资料4.97万元,购买检测仪器设备27.31万元。实验室建设19.14万元,电费1.83万元,燃油费2.97万元。合计97.5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成立了项目资金使用督查组,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六、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2018年,对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了监管和监测体系。目前,各县市农业部门都建立了监管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方面,既抓项目建设质量,又抓项目建设进度,市县两级11个检测中心(站)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共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32名。2018年,共举办6期检测和监管人员培训班,培训200多人次,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农产品农药和兽药残留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工作任务。对县、乡两级监管检测人员开展了现场指导培训20余场次,共培训指导了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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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切实提高了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植保局、种子局、畜牧水产局等等相关部门加强了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确保了源头安全。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实施检打联动,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溯源查处。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查处问题178起,责令整改174起,移送司法部门处理5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2018年,共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23881批次,综合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加大 “三品一标”认证力度。通过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晚稻施肥技术培训、高产创建等技术示范推广,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提升。同时,加大了“三品一标”认证力度。2018年,全市通过认证的“三品一标”农产品966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
5.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宜春市农业局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专家组。2015年,在铜鼓开展室内应急演练,2016年,在宜丰县澄塘镇开展现场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制定预案和演练,建立了快速反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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