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 1.1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实现“五杜绝,二控制,三消灭,一创建”。
五杜绝: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杜绝多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二控制:年重伤率控制在0%以内,一般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1‰以下。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1.2安全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一名主管安全的专业工程师管理安全生产。同样,在每个工区设专职安全员一名,经常性地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每个施工环节制订施工安全措施。 1.3安全保证管理措施 1.3.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审后,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允许开工。
(2)坚持安全交底单制度:施工中,每道工序由施工员向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和口头安全交底,交接手续齐全,切实起到对班组
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
(3)坚持班前会制度:各生产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会,坚持班组长每日自检,项目部经常抽查和定期检查,公司每半个月检查,以及安全员的每日巡查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每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1.3.2开展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结合本标段的特点,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再教育,做到安全意识先行。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地、广泛地宣传各种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活动,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贯穿到工程的始终。对新工人,必须进行3-7天的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核发生产上岗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安全保证体系
项 目 经 理 (全面负责) 项目副经理 (施工生产安全) 责任工程师 (安全交底、检查) 分 包 负 责 人 (分包安全负责人) 施 工 班 组 (按交底、规程) 质 安 部 (施工现场) 安全责任工程师 (监督、检查、抽查) 专 职 安 全 员 (检查、监督、验收) 兼职安全员 (监督本班组) 操 作 工 人 (按规范、规程实施)
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达标目标:以安全为本,突出抓好现场管理。达到全员无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安全达标在100%。 3 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及分管副经理、安全员和各专业工长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将各工种负责人、安全员、作业工长、各班组长列为安全生产负责人,形成完善生产责任人及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明确每一成员的职责,进行具体分工,发挥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使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副经理直接对安全负责监督,安排各项安全措施和落实,并随时检查。
(4)项目工程师是安全技术负责人,审定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负责特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5)项目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制定一般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送项目工程师审定后组织实施,纠正违章作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传达国家或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标精神。
(6)各专业工程师:监督本专业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善于发现安全隐患,经常性地与安全监察部门及其他责任人沟通,共同做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