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备投运及设备异动管理办法
1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内设备投运、设备异动的主要工作业务和工作规范。
1.2本办法适用于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和供电所。 2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新设备: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内新(扩)建的变电站、母线、变压器、消弧线圈、电容器、电抗器、开关 ( 开关柜 ) 、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调度通迅设备、电力电缆、输配电线路以及相应的二次设备等,以及未随一次设备投运而单独安装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及自动化、计量设备等。
2.2异动设备:凡属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内改建(包括更改)的母线、变压器、消弧线圈、电容器、电抗器、开关 ( 开关柜 ) 、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调度通迅设备、电力电缆、输配电线路以及相应的二次设备等,以及一次设备未改变而单独改建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及自动化、计量设备等。异动设备视为新设备。 2.3备用间隔:指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开闭所中未投入运行的备用间隔,或未安装设备的空间隔。
3.4 计划性设备异动:已列入大修、更改或月度工作计划的设备异动。 3.5非计划设备异动:故障或事故抢修导致的设备异动。 3 总则
3.1 为了规范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备投运及设备异动工作,加强新设备投运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准确地将设备异动情况提供给有关部门,使设备投入运行后各项管理正常化,特制定本办法。
3.2 本办法适用于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新设备投运全过程管理。
3.3 与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新设备投运有关的调度、运行、维护、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试验、监理、供货、财务等单位(部门)及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办法。
4 异动设备的管理
4.1管理职责
4.1.1生技部是我公司设备异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设备异动计划、信息收集、汇总、发布或传递工作。监督相关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完成设备异动管理流程,有权按本规定对相关部门设备异动管理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全公司设备异动管理工作质量负责。
4..1.2财务科是我公司设备资产异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设备资产异动管理工作。监督相关部门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设备资产异动手续,对全公司设备资产异动管理工作负责。
4.2若发生设备的拆除、更换或变更参数,设备维护部门必须填写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异动申请表(异动申请表见附录一)。属各供电所维护的380V及以下低压线路异动申请经市场部主任审批后执行。其它设备异动申请经生技部主任、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设备异动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异动情况在申请单上补齐(必要时附设备异动报告)交维管单位,由维管单位复印后向生技、调度等部门传递。
4.3 需停电安排的设备异动,维护部门按照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向生技报月度工作计划,向调度所报停电申请,调度机构收到审批后的设备异动申请和停电申请后,方可安排设备停电工作。
4.4 无需调度机构安排停电的设备异动,设备维护部门填写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异动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4.5 设备异动若发生负荷、线路、电流互感器更换等改变,需要进行继电保护整定值的改变,设备维护部门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与设备继电保护整定部门(生技部、调度管理所)沟通并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4.6 由于事故抢修发生的设备异动,在事故抢修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设备维护部门必须补办设备异动手续。
4.7设备异动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外发布或传递工作。公司属各部门、班组收到设备异动信息后,及时按照岗位职责完成设备异动后相关台帐、图纸、系统或软件参数、装置参数、线损归口统计(户归变、变归线等)、固定资产台帐更新或置换等相关工作,确保设备投入运行后各项管理工作正常化。异动设备系固定资产的,财务科负责监督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异动手续。
4.8异动设备系公司属新建设备的,投入运行前由运行维护部门或班组准确填写“新设备投运申请书”,系客户新建设备投入运行前由市场部或用电管理所准确填写“新设备投运申请书”(样表见附录二),办理审批手续后投入运行。
4.9 新设备投运及设备异动后,生技、财务、维管单位必须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登记簿与固定资产台帐卡片。 5.工作要求
5.1对于计划性设备异动,应在设备投入运行前完成设备异动报批手续,且每个审批环节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于非计划性设备异动,应在异动工作结束(指异动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完设备异动手续。
5.2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或班组应按照设备分工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准确记录设备有关参数,并根据异动信息及时更新,确保台帐、图纸、参数与设备现状相符。每发生一次设备异动,相关部门应在设备异动信息发布或传递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台帐、系统或软件参数、装置参数、线损归口统计等更新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微机上相关图纸的修改和固定资产的新增及报废手续,必要时打印置换图纸。
5.3异动程序结束,设备进入投运程序后,负责实施异动工程的施工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将本工程相关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移交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及生技部。
5.4各设备运行部门、班组每月3日前需汇总本部门或班组上月管辖设备异动信息以“公司设备异动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二)的形式上报生技部,以便生技部汇总形成全公司设备异动信息发布或传递。
5.5设备异动归口管理部门(生技部)每月8号前应汇总上月设备异动信息,以设备异动清单形式对外发布,以便相关部门、班组核对台帐、图纸、参数及线损归口统计工作。
5.6各部门在完成设备异动管理流程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表格,确保数据准确,参数齐全。
5.7新增线路或设备的命名及编号由调度管理所确定后进行公布,不能重复。
5.8现场设备的挂牌和喷杆号,新建设备由运行维护部门或班组在设备投运前完成,对于非计划性设备异动运行部门或班组在设备投入运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5.9设备异动引起送电电源变更、双电源用户变更的,申请部门应在设备异动申请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
5.10设备异动信息的发布可以在公司内网上进行公布,也可以采用邮件传递形式进行,信息传递或发布应做好记录备查。
5.11设备异动的验收,按公司三级验收制度执行,验收人员要核对异动实施结果与异动申请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在异动工程验收结果上说明原因和实际异动情况。 6 输变电新设备投运前的准备
6.1新设备在投运前30个工作日,设备建设管理部门、设备施工单位和用户管理单位须向设备调度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内容见附录六,调度机构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下发新设备调度预命名编号,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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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建设管理部门或设备施工单位核实后,调度机构在新设备投运前10个工作日正式下达新设备调度双重命名。
6.2 新设备在投运前30个工作日,设备建设管理部门、设备施工单位和用户管理单位需向各级继电保护整定部门和通信自动化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内容见附录七。继电保护整定部门在收到资料10个工作日后,下达新设备保护整定调试定值单,现场调试人员应尽快进行整定调试,调试结束后立即将定值单回执反馈至继电保护整定部门,继电保护整定部门在收到定值单回执5个工作日内下达新设备正式保护整定书。 6.3 为保证新设备投运前各设备维护单位能编写现场运行规程,设备建设管理部门、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在新设备投运前60个工作日向生技部、运行维护部门提交相关设备技术说明书,相关设备技术说明书内容见附录八。各设备维护部门和运行部门在收到设备技术说明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规程编写工作,并上交生技部,由生技部组织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新设备投运前7个工作日前交设备运行部门执行。
6.4 新设备投运后,设备维护单位、设备运行单位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完成设备台帐的录入工作。
6.5新设备投运书的审批权限按如下执行:属供电所管辖的380V线路及低压线路由供电所填报,报市场部批准; 10kV及以上线路、配变及其它变电设备由运行维护部门填报,生技部审核批准。 7 输变电新设备的验收
7.1新设备的验收按照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三级验收管理办法法执行。
7.2 设备建设单位对其承建的一、二次设备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生技部提交一、二次设备试验报告和书面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按附录五进行填写。二次设备试验报告若在设备投运时还需做相关试验的,则设备调试单位在设备投运后按规定提交全面的试验报告。
7.3 生技部在接受设备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各相关管理所对新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并对设备建设单位下达验收存在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7.4 原则上生技部对新设备现场验收不超过两次,对验收缺陷未及时处理导致新设备投运延期的,生技部有权参照公司相关奖惩条例进行考核,或按照经济合同执行。
7.5 新设备现场验收合格后,由生技部通知设备运行部门填报新设备投运申请书,由生技部签字同意后,交调度安排执行。
7.6 新(扩)建变电站设备技术资料的验收由生技部组织验收。
8 新设备的投运
8.1 单个10kV间隔、电容器、站用变等设备的投运,由调度员按照新设备投运申请和编写的投运方案与变电站值班员现场配合,共同完成新设备的投运工作。
8.2 对于新建(或扩建)变电站,在变电站投运开始前,由生技部根据有关规定及投运需要成立启动委员会(下称启委会),设备投运调试工作应在启委会的领导与统一指挥下进行,启委会下设机构和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时向启委会报告并落实启委会的要求。
8.3 不包含在8.1、8.2范围内的新设备投运工作,由生技部组织相关管部门进行现场投运。
8.4 新设备投运前两天应确定投运调试指挥组、投运操作组、系统调试组,明确各组组长与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8.5新设备投运前5个工作日,由设备调度机构编写设备投运方案,涉及多级调度机构新设备投运,由调度负责进行汇总。
8.6 新(扩)建35kV及以上变电站的投运方案编写完成后,由生技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启委会批准后执行。
8.7 新设备投运后一月内,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公司工程部、生技部负责向设备运行部门发放所需资料,相关技术资料内容见附录八。
8.8新设备投运后一月内,设备施工单位、工程部应向设备维护单位移交设备的备品备件和相关专用工器具。 9 配电设备的异动和新设备投运
9.1 低压线路或设备异动
(1)、根据我公司电网建设与改造的需要,按照年度大修、更改计划,由运行维护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现场初勘,确定施工方案后,由运行维护部门填写一式二份的异动申请,报市场部审批。经批准后的异动申请在实施前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运行部门留存。施工单位收到的异动申请,在实施后应填写清楚实际异动时间和异动结果,然后返还运行维护部门,由运行维护部门上报生技部和相关的工作部门或班组。
(2)、由于市政建设或用户需要对我公司进行线路迁改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或用户提出申请交客户中心(供电所),由客户中心(供电所)按业扩流程组织施工单位、运行部门现场初勘,确定施工方案后,由运行部门填写一式二份的异动申请,报市场部审批。经批准后的异动申请在实施前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运行部门留存。施工单位收到的异动申请,在实施后应填写清楚实际异动时间和异动结果,然后返还运行部门,由运行部门上报生技科和相关的工作部门或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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