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4.1.14各地区在开展设计标准化的同时,应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设计,以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恶劣运行环境的影响: 1)对主干铁路和高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的跨越应采用独立耐张段; 2)逐步提高城市配电网电缆应用的比重,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线路宜采用电缆; 3)通过覆冰地区的重要线路应采取防冰措施; 4)沿海、盐雾地区应采用耐腐蚀导、地线,土壤腐蚀严重地区应采用铜质材料接地网。 6. 4.1.15 架空线路的设计(线间距离、排列方式等)、施工(杆上配电设备的安装)要为实施配电网的的不停电作业创造条件。 6. 4.1.16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JKYJ系列交联聚乙烯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mm2 。 6.4.2电缆线路 6.4.2.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6.4.2.2电缆线路路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统一安排,且应征得城市规划部门认可。 6.4.2.3电缆敷设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修方便等因素,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6.4.2.4供敷设电缆用的土建设施宜按电网远景规划并预留适当裕度一次建成。 6.4.2.5供敷设电缆用的地下设施或直埋敷设的电缆不应平行设于其他管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6.4.2.6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6.4.2.7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GB50217《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 6.4.2.8 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6.4.2.9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2)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 3)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6.4.2.10 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2)地下电缆通过构筑物、建筑物、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穿管; 3)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 6.4.2.11 下列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方式: 1)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2)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6.4.2.12 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6.4.2.13 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采用隧道; 3)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6.4.2.14 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时,应采用竖井。 6.4.2.15 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6.4.2.16 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无条件利用桥梁、堤坝敷设时,可采取水下敷设。 6.4.2.17为了便于日常管理,电缆拐弯处、中间接头处宜设置相应的电子标识器或其它标识。 6.4.2.18 各种电缆敷设方式的建设标准应符合GB50217《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 6.4.2.19 供敷设电缆用的土建设施应按GB50217《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做好防火措施。 6.5接入工程主要设备材料选型 通过电力系统变电站10kV开关间隔接入的用户,其接入间隔的建设标准应符合该变电站的建设要求,间隔设置原则上应采用与变电站现有设备相同型号、相同厂家产品,各元件应按系统短路容量进行校验。 6.5.1柱上断路器 6.5.1.1柱上断路器一般采用真空或SF6灭弧,具有开断短路电流的功能,可带负荷操作,可作馈线分支和用户进户装置使用。 6.5.1.2结构应优先采用金属封闭的箱式,箱体采用不锈钢扳,采用熔接氩弧焊接或激光焊接,并进行防锈处理,保证寿命达20年以上。 6.5.1.3 SF6气体年泄露率1‰以下。 6.5.1.4开断额定电流次数400次以上,额定热稳定电流达20kA/3s。 6.5.1.5应有明显的、易观察的分、合闸位置指示器,且带有动作计数器。 6.5.2柱上分界负荷开关 6.5.2.1柱上分界负荷开关一般采用真空或SF6灭弧,具有开断接地故障电流和隔离短路电流的功能,可带负荷操作,负荷开关的操作机构上应有明显的、易观察的分、合闸位置指示器, 可作用户进户分界装置使用。 6.5.2.2结构应优先采用金属封闭的箱式,箱体采用3mm及以上不锈钢扳,采用熔接氩弧 焊接激光焊接,并进行了防锈处理。 6.5.2.3 SF6气体年泄露率1‰以下,配置PT。 6.5.2.4开断额定电流次数400次以上,额定热稳定电流达20kA/3s。 6.5.3 SF6充气体环网柜 6.5.3.1环网柜应优先采用SF6全充气式。 6.5.3.2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且配备带电显示器、接地和短路故障指示器、带电闭锁接地装置。 6.5.3.3 SF6气体的年泄漏率低于1‰。 6.5.3.4应采用三工位开关,有效防止误操作,同时应具有可视性接地功能,每个环网单元应配备故障指示器。 6.5.3.5环网柜应有电动操作功能,并且预留配网自动化通信接口。 6.5.3.6环网柜要求做到30年免维护,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转移电流不小于1700A,机械操作寿命不小于2000次。一次带电部分防护等级达到GB4208规定的IP67要求。 6.5.3.7当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时,干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应大于1250kVA;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大于630kVA。 6.5.4 10kV户外隔离开关 6.5.4.1 10kV户外隔离开关额定电流为630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为50kA。 6.5.4.2隔离开关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20 kA/ 3s。 6.5.4.3隔离开关支架、底座、抱箍采用不锈钢件或热镀锌钢件,热镀锌厚度不小于55μm。 6.5.4.4隔离开关的导电部件应采用导电率高于97%的铜板镀银,接线端子板的材质应为无氧铜(T2)镀银,定触头为1:3的银钨合金,触指的紧力弹簧宜采用外压式触头弹簧,触头弹簧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6.5.5 10kV跌落式熔断器 6.5.5.1跌落式熔断器采用结实牢固的铜铸件和新材料的熔管和管壁消弧材料,熔管为高强度环氧玻璃纤维增强复合管,外涂防紫外线涂层,做到免维护。 6.5.5.2熔断器上部接线端子采取螺栓固定,螺母可旋转型式,推退带动压线板,具备带电作业拆接引线条件。 6.5.5.3跌落式熔断器的开断短路电流能力不小于8 kA。 6.5.6 10kV电力电缆 6.5.6.1 10kV电压等级应选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力电缆。 6.5.6.2根据使用环境可采用防水外护套、阻燃型,电缆线路的土建设施如不能有效保护电缆时,应选用铠装电缆。 6.5.6.3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套应满足线路单相接地的通流容量。 6.5.6.4三相统包电缆的金属电力电缆载流量的计算和选取应结合敷设环境统筹考虑,应考虑不同环境温度、不同管材热阻系数、不同土壤热阻系数及多根电缆并行敷设时等各种载流量校正系数来综合计算。 6.5.6.5除根据不同的供电负荷和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后,还应综合考虑温升、热稳定、安全和经济运行等因素。 6.5.6.6电力电缆截面的确定 为便于电缆网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电缆截面选择应规范、统一,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2222设计要求。主干线电缆推荐采用400 mm、 300 mm、240 mm、185 mm,分支线路电缆截面22不宜小于120 mm,临时线路电缆截面不宜小于50 mm。 6.5.7 0. 4kV电缆 6.5.7.1 0. 4kV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6.5.7.2 0.4kV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推荐采用240 mm2 、 150 mm2 、 22222 95 mm 、 50 mm 、 35 mm、 25 mm 、16 mm。 6.5.7.3配电站房出线电缆截面不应小于35 mm2,分支箱出线电缆截面不应小于25 mm2(只有单户可以采用16 mm2)。 6.5.8 10kV冷缩式电缆附件 6.5.8.1导体运行温度:长期运行温度90℃;短路时温度250℃,持续时间不超过5s。 6.5.8.2电缆附件应力锥部件应通过一定的过盈量来保证附件与电缆的界面有足够的握紧压力,防止沿界面放电。 6.5.8.3绝缘部分和应力控制部件一体注橡成型,两者之间无间隙。附件应具有优良的弹性密封防潮性能。 6.5.8.4电缆中间接头应有良好的机械强度。电缆中间接头安装时,应采取多层密封,必须独立设置线芯绝缘密封、内护套密封和护套密封。 6.5.8.5冷缩中间接头的扩张率应不小于100%,保证持久的径向压力、安全的密封性能、防水性能。 6.5.9 低压电缆分支箱 6.5.9.1低压电缆分支箱外壳应优先采用敷铝锌钢板、不锈钢板、强化树脂材料,钢扳厚度不小于2.0 mm,户外型箱体防护等级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33要求,户内型箱体防护等级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30要求。 6.5.9.2低压电缆分支箱应优先采用全绝缘的母线系统。进出线采用塑壳断路器或绝缘封闭条形刀熔开关保护,具备下进线和侧进线功能。熔断器采用经过国家CCC认证的熔断器。 6.5.9.3低压电缆分支箱应为元件模块组装、框架组装结构。 6.5.10架空导线 6.5.10.1中低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绝缘导线 6.5.10.2中压架空配电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规格化,推荐采用50 mm2、95 mm2、150 mm2、240 mm2等导线截面;主干线的通流量应与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开关柜的载流量相匹配;A、B类供电区主干线截面采用240 mm2,C类供电区主干线截面不小于120 mm2,分支线截面不小于120 mm2。 26.5.10.3 低压配电线路其接户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0 mm。 6.5.11杆塔 6.5.11.1 A、B类供电区宜采用15米杆塔,跨越城市道路等地方可采用铁塔、钢管杆或其他塔型;C、D类供电区杆塔不宜低于12米。 6.5.11.2城市配电线路原则上不采用带拉线的杆塔,转角杆、耐张杆选用钢管杆或窄基塔,小转角杆、直线杆可选用水泥电杆。杆塔的选型要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6.5.11.3农村10kV配电线路可采用水泥杆。转角、耐张水泥杆加装拉线装置,个别经济发展较快乡镇、障碍物多、电力通道拥挤时,可适量使用铁塔或钢管杆(塔)。 6.5.11.4低压线路一般采用不低于12m的水泥电杆。 7用户受电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应经供电方与用户协商确定的供电方案为依据,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 7.1.2对有自备电源接入电网的用户,在确定接入系统方案时,应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评审。 7.1.3防止在电网停电时用户自备发电机向电网倒送电,用户端应配备自动或手动转换开关,实现发电机和电网之间的闭锁和互投。 7.1.4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永久性用电用户一般采用高供高计方式;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下的电力用户可采用高供低计方式。 7.2电气主接线及运行方式的确定 7.2.1确定电气主接线的基本原则: 1)根据进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 2)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 3)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电压等级和简化接线。 7.2.2 电气主接线的主要型式 桥形接线、单母线、单母线分段、双母线、线路变压器组。 7.2.3 用户电气主接线 7.2.3.1 具有两回线路10kV供电的一级负荷用户,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当用电容量在500kVA及以下时10kV可采用单母线接线,0.4kV侧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7.2.3.2 具有两回线路10kV供电的二级负荷用户,采用单母线分段、线路变压器组接线。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0.4kV侧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7.2.3.3 单回线路供电的三级负荷用户,其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或线路变压器组接线。 7.2.4 一、二级负荷的用户运行方式 7.2.4.1 一级负荷用户可采用以下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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