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阶段 竞赛内容 知识 商品实务 商品信息采集与描述 分值 竞赛方式 时间 第一阶段 开设装修 商务网页设计与制作 移动商务 20分 2人分工合作 60分钟 第二阶段 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与管理 网络营销 运营推广 10分 2人独立操作 20分钟 第三阶段 经营分析 网络贸易 电子商务创业 70分 4人分工合作 300分钟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所院校组1支队伍,每支参赛队由4名参赛选手、2名指导教师和1名领队组成(领队可由指导老师兼任)。参赛对象为全省高职院校2017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3年5月1日之后出生),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可以参加省赛,不参加国赛。
2.本赛项根据报名参赛队人数设置赛场数目,一般1个赛场10个参赛队(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协调),有10个机位,1个参赛队1个机位,每个机位三台电脑,其中1台电脑备用。比赛前举行两次抽签仪式,确定抽签序号、各参赛队所在的赛组和机号。
五、竞赛命题
本赛项公开试题,比赛第一阶段开设装修,第二阶段客户服务,第三阶段运营推广与经营分析。
本赛项公开竞赛内容,提供竞赛样题。本赛项竞赛试题采用试题库方式,网店
装修与客服的试题各10套,比赛前在裁判组由裁判长随机抽取。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比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2.每个参赛队必须参加所有规定部分的比赛。
3.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比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 4.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5.参赛选手应增强角色意识,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 6.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的结果进入所在赛场和相应位置就坐
7.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考场主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考场主裁判、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考场主裁判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8.比赛进行中,根据经营业绩,破产的队伍举手示意,经裁判查看并允许后即离开赛场;比赛时间终了,剩余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裁判查看并允许后离开赛场。所有选手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9.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七、竞赛场地与设备
竞赛场地设在电脑机房,每支队伍均提供3台操作电脑,一台备用电脑。 八、评分标准
网店客户服务、运营推广、经营分析的评分方式为软件系统自动评分。网店开设装修的评分方式为结果评分,由5名裁判对参赛队伍提交的网店装修进行评分。
赛项最终得分按100分制计分,每个赛场的“运营推广、经营分析”第一名以满分70分计,第2名以65分计,以此类推,每递减1名降5分。最终和网店装修、网店客户服务得分累加得出比赛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出名次上报教育厅,分数相同者按“运营推广、经营分析”模块得分高低排序,若依然相同则按“运营推广、经营分析”模块中的所有者权益得分排序。
九、奖励办法
依据《2017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十、比赛成绩公布
比赛结束后,由比赛组委会公布各队的成绩排名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定等。
第二部分 比赛技术规范
一、比赛要求
(一)比赛委员会工作人员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选手和裁判员服务,提供良好的比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比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比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裁判员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比赛秩序。
2、在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营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裁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