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9线康马县至措美县谷堆乡段新改建工程
16合同段项目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项目部作业场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有害因素,这些有害因素对人的生理功能会产生不良效应,或对健康造成损害而导致职业病,为减少和避免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项目部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主要有路基、桥梁、试验室等,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危害、噪音危害、中毒等。
三、职责
职业卫生由项目部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主管协助,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应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四、操作规程 1.个人防护
(1)本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给员工配置有安全帽、过滤式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工作鞋、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2)员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区长、班组长均有责任监督员工佩带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工作服弄脏时要及时更换和清洗。
(4)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必须立即调离该岗位。
(5)严禁员工带病工作,身体不舒服或精神状态不佳的员工禁止上岗作业。
2.项目部区域
(1)项目部区域道路应平整畅通,夜间生产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2)项目部区域应保持清洁,并做好绿化工作。 (3)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损坏、危险设施应及时修理。
3.工作场所
(1)工人安全防护措施佩带齐全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2)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光线充足。当自然采光不足时,应打开照明设施,保证光线充足。
(3)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的地方,要及时的洒水降尘,控制扬尘。
(4)当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生产时,应由食堂提供绿豆
汤等,以防中暑。
(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行8小时/天工作制,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加班加点疲劳工作。
4.生产辅助设施
(1)应保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足供给。 (2)水源、水泵、储水、水管都应妥善管护,保证用水不受污染。
(3)项目部根据需要设置紧急冲淋设施和员工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