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量化评定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会议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促进学院学风建设,化生学院结合《学院学生手册》各项管理规定,制定《化生学院学生操行量化评定细则(试行)》 一、 适用说明:
1、操行量化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与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奖、评助、组织发展等工作挂钩,凡操行量化考评结果低于60分者,取消其资格。
2、操行量化考评作为资助评定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操行考评分数较高者可优先考虑。 二、计分标准
1、 学生操行量化考评等级评定
考评评分 考评等级 分值≥90 80≦分值≤90 优 良 70≦分值≤80 中 60≦分值≤70 及格 分值<60 不及格 2、学生操行量化考评基础分为60分,加分无上限,最低0分,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校(院)相关规章制度、纪律条例、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获得校(院)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受到有关单位正式通报表扬的,按以下加分项所列加相应分数;凡违反校(院)相关规章制度、纪律条例,受到纪律处分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按扣分项所列扣相应分数。
三、学生操行量化评分计算方法
学生操行量化考评评分=基础分+加分项总分—扣分项总分 学生操行考评评分标准分值表
项 序 目 号 基 础 分 1 内 容 评分 标准 备 注 如有违背, 在扣分项中有对应 项目的按其标准扣分,不重复扣 分。 无对应项目, 由学院考评小组酌情扣分。 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15 方针、政 策,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高等学校学 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崇尚科学、拒绝邪教,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 极参加各类集体和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集体荣 誉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自然环境。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文 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学校重点支持的全国有影响力的学科竞赛项目(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 15 2 3 15 4 15 加 分 项 1 获特等1、2、3、 优秀得分:国家20、15、12、8、5;省(区)级15、10、8、5、2;校级8、6、4、3、2;院级:6、5、3、2、1 获特等1、2、3、优秀得分(区)级15、10、8、5、2; 2 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竞赛、化学化工类论文竞赛 3 4 5 6 7 参与在省级及其以上出版刊物公开12 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论文或作品者 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取得相应成果、专利者。 参加并通过国家承认的各种职业技能或执业资 格考试。 12 5 在本专业中排名前5%、10%、15%者 6、4、2 获国家、省(区)、市、校、院先进、12、10、6、4、优秀称号 2
8 9 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拾金不昧等好5—8 人好事受 到有关单位表扬、奖励。 积极参加校(院)活动、义务劳动。 2分每次,累计加分 10 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得分85 分以上寝室成员 或通报表扬个人, 成员或个人, 每次加 3 分。 11 参加校(院)各类球赛(足球、篮球、参赛者加2分, 乒乓球、排球、网球等)活动 获奖者根据获上述所有加分事项均不奖等级加分享受重复加分待遇 4-8分。 12 参加学生团体联合会、学生社团举办的面向全校学生举办的各类赛事(十大歌手比赛、魅力新主播、各类演讲比赛、辩论赛、书画大赛、棋牌比赛、烹饪大赛、DV大赛、PPT大赛、网页设计大赛等) 参加者每人加2分,获奖者根据等级加4-8分。 13 报名参加者加参加校(院)举行的各类文艺晚会。 1分,上台表演者加3分,获奖者根据等级加4-8分。 14 有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秋游、参加者每人加 春游、手拉手活动、趣味运动会等), 1分,有突出表现者加2分。 15 班级组织的各类比赛(英语演讲比赛、学习先进事迹比赛等) 参加者每人加1分,获奖者加2分。 16 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6、4、3 学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或参加学校、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人员 17 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社团正、3-6(优秀6分) 副负责人,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 18 学生社团干部、班级学生干部、舍长,3—6分(优秀宿管会委员,文艺团委员,青协委员,6分) 记者团成员 19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 20 积极上好就业指导课 21 积极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22 积极参加就业培训 扣 分 项
2 2 3 3 5 1 拒不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集体统一管理者。 在各类评比、竞赛、信息统计、求职择业中使 用虚假信息、材料,对学2 10
3 4 5 校(学院)声誉造成 不良影响者。 无故不参加日常班会者 拒绝校(院级)及班级指定的活动 1次2分 1次3分 早读、自习、早操、升旗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扣2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分、迟到(早退) 扣 1分 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被通报批评个人或被通报 拒绝整理宿舍卫生被通报批评 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后,非特殊原因不按时返校者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受记过处分者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 受警告处分者。 政治学习缺席3次(含3次) 劳动及清洁卫生大扫除缺4次以上 升旗、早操和体育缺5次以上 1 次扣 3 分 1 次扣5分 1 次扣 2 分 6 7 8 9 以下情况操行评分不合格 1 2 3 4 5 6 7 在学生公寓内违章用电、使用明火者 1 次扣 5 分 四、 管理与执行
1、学生操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助等评定参照一学年的平均分。
2、由各班主任、班长、团支书、考勤副班长及各班委成员组成班级评定小组,具体负责考勤的副班长负责统计本班学生的操行成绩;学生会组建纪检部负责考核各班级的操行表现。
3、学期末,各班级《学生操行评定汇总表》上交辅导员,经化生学院系副书记签章确认后,报1份至化生学院院长,院团委各存档1份。 4、本《评定细则》中未明确的加分、扣分情况由学院考评小组研究评定。
5、本《评定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加分、扣分项
目的依据,要仔细核实,备案待查。考评结果,加分、扣分原因应 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学院考评小组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操行评分进行修正,但要注明修正原因并向学生 公布。
6、各类评奖、评优、评助、组织发展、学生干部选聘等工作视情况采用适用时段的操行评定评分结果。
7、结果公示。考评小组核定评分后,通过网站、班会等方式将评分结果向所在班级同学公示。学生有权在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对其考评评分结果申请复议,考评小组应在复议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 日内予以答复。确有疏漏者,予以更正。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分管领 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归档备查。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化生院所有。
化生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十六日
后附学生操行成绩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