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央关于消防保卫工作的要求,即“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提高思想警惕,定期组织检查,制定如下措施方案。
7.4.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条例法规。
7.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承包负责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管理人员,组织义务消防队。
7.4.3 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定期对工人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召开治保会,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7.4.4 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进出工地人员、车辆要检查、登记。 7.4.5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贵重物品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要专人成品保护。
7.4.6 电气焊、明火作业要开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7.4.7 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7.4.8 现场内严禁吸烟。
7.4.9 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爆、可燃材料,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要经批准。
7.4.10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7.4.11 现场消防道路严禁占用堆料,室外消防井不得占用。 7.4.12 油漆作业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 7.5 应急预案
7.5.1应急准备和响应的一般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正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各单位平时必须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生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区救援车辆行走和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路线,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设置的消防设施等位置。现场平面布置图上应用相应的安全色标明显标示,并在日常工作中保障畅通;
受伤抢救方案。在进入现场时就根据周边情况确定2~3个最快捷的医院,并明确相关路线。由行政人事科培训的现场急救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对于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采取救护措施。对于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只能由医护人员采取救护;
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转移场所,以及转移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值班室要明示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联系的人员和电话;
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做好保管,并定期检查;
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项目部每年组织消防、抢险队伍进行应急的技能培训,并针对每种紧急状态进行演练,使相关人员能够清楚自己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做好相应记录。 7.5.2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7.5.2.1火灾响应 (1) 发生着火事故
迅速清理周围的易燃物,使用灭火器喷射、铁板遮盖、沙土覆盖等方式灭火。查找起火原因。将事故上报应急准备小组。如火势不受控制按火灾事故处理。
(2) 发生火灾事故
1.报警组:在施工生产和日常生活中,遇突发性火灾,报警组人员要全力配合现场值班工长、护场人员,及时、迅速、准确的拨报火警电话,通知单位领导和消防保卫人员,就近呼叫现场人员投入灭火,引导消防车辆进场路线、指定距火源最近的消火栓位置。
2.灭火组:灭火组人员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到平战结合,平时加强灭火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训,熟悉掌握现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布置情况,掌握现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不同燃烧物质的灭火方法,力求做到快速、稳妥、准确、有效地扑灭或控制火灾的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疏导组:在疏导组和现场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下,及时将火场人员有序撤出,分派人员在路口、消防通道上维持秩序,以便灭火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待火熄灭后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4.抢救组:要在医务人员的协助下,将伤员做临时应急处理或联系就近医院做急救处理。抢救组人员要积极配合灭火指挥人员组织抢救力量,在可
能的情况下,及时抢运火场内的公共财物。
第八章 附图
8.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2外脚手架布置图 8.3施工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