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
2.1热射病——在闷热的教室、房间、公共场所常发生。尤其夏季考场中常发生。初感头痛、头晕、口渴,然后体温迅速升高、脉快、面红、甚至昏迷。
2.2日射病——在烈日下活动或停留时间过长,由于日光直接曝晒所致。症状同热射病,但体温不一定升高,头部温度有时增高达39℃以上。
2.3热痉挛——由于在高温环境中,身体大量出汗,丢失大量氯化钠,使血钠过低,引起腿部甚至全身肌肉痉挛。 处理:
2.4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冷通风地方,解开衣扣平卧休息。
2.5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30%酒精擦身降温。喝些淡盐水或清凉饮料。轻者也可服人丹、绿豆汤等。昏迷者针刺人中,涌泉穴或送医院。 预防:
2.6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教室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 2.7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宜在炎热的中午强烈日光下过多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遮阳冒,饮消暑饮料)。
2.8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十三)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传染病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的原因
由于致病因素普遍存在、学生容易得病及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传染性疾病事件。
(二)、组织管理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重
大疾病实行校医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预防方法
1、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在学校高年级开设防艾滋病教育。
2、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凡有以下情况的: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学校要立即在第一时间由疫情责任报告人(校长或授权人)遇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围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报防疫站或中心医院,同时报上级部门;遇食物中毒事件先直接报中心医院、防疫站。书面报告必须在报告后1小时上报。书面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或学校盖章。
2、除《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鼠疫、霍乱、SARS、禽流感、肺炭疽)外,单个简单传染病病例由学校协助中心医院处理。
3、传染病爆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卫生部门等共同调查处置。
4、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观察工作以及环境消毒、饮食、饮水等有关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三部分 学生安全管理 舜王城完小学生上下楼疏导制度
1、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学校的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进行疏导、管理,在现场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力做好疏导工作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教师维持秩序。
2、集型会议、活动,各班主任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的集体行动,教育学生不能打闹、拥挤,保证安全。
3、因突然停电,上课教师要稳住学生,不能让学生离坐,离开教室,防止学生集中下楼,发生拥挤,造成事故。
4、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上课教师要及时组织指挥学生有秩序的从各出口疏散,防止学生混乱。
5、上课教师遇突发事件时,在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的同时,要及时报警或通知学校领导及时到场指挥处理。
学生安全教育十二条规定
1、不准到水塘捉鱼、游泳、滑冰。 2、不准点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准触摸电源插销、乱动家用电器。 4、不准在道路上和楼区追逐打闹。 5、不准节假日、双休日独自外出。 6、不准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准到建筑工地附近玩耍。 8、不准进电子游戏厅和台球室。
9、不准提前和拖后回家。
10、不准在楼区和道路上踢球、骑车、滑旱冰。 11、不准站在楼房窗外擦玻璃。 12、不准违反天然气操作规程。
2017春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