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全省总人口707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935万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将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全省“三大经济战略”之一,列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连续多年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目前,已形成“政策措施到位、管理服务规范、技能素质提高、内外信息联通、转移规模稳增”的基本格局。到2011年底,全省转移就业总规模达1315.5万人,其中省外转移918万人,年创劳务总收入达1530亿元。劳务经济已成为湖南农民增收主要途径和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为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
逐步完善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指导意见》、《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湖南省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意见》、《关于确定湖南省十大劳务品牌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省劳务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保持了全省农村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就业服务能力
随着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尤为重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2009年,我厅与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同时,我厅又下发了《湖南省公共就业
服务体系建设标准与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经费来源、服务场地和服务规范。突出加大了扶持基层平台的力度,在正常的经费预算之外,由省、县财政分别按5∶5的比例分担,每年从本级就业补助经费中给予每个乡镇4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同时给予市州和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10至15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提高了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力推动基层平台建设向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到2011年底,全省2217个乡镇已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2191个,建站覆盖率98.8%(含一站辖多乡),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人力资源、就业信息和培训台帐。
三、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工素质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需求,结合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订单式培训。2005年,启动实施了“湘西地区扶贫技能培训工程”,对32个县市的贫困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人均培训补贴标准1000元。2007年,启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扶贫培训工程”,从2008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对全省75万户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培训,每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1.5亿元,到去年底该项目共完成培训65万人。从2009年起,启动实施“百千万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对我省经济发展紧缺的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实施补贴,标准为1000元至2000元。同时,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援助工程”、“阳光工程”、“星火计划”、“雨露计划”、“ 建筑业农民工骨干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促进了农民工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由“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参加各种培训人员的就业率在90%以上,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占外出务工总数的29%,有效提升了劳动者的素质,使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实现了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
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是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平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针对每年春节后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的高峰期,深入开展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专门为农民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的“春风行动”, 广泛组织省内外企业进场招聘,省、市、县、乡四级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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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将招聘会开到乡镇,将岗位送到农民朋友手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二是畅通用工信息渠道。各地与沿海和省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劳务合作关系,及时收集用工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人力资源市场电子屏、乡镇劳动保障信息发布栏等多形式发布,使更多的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得准确的用工信息。三是春运期间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工作目标,各级人社部门为农民工订购车票,组织专人专车接送,降低农民工外出务工成本,减轻交通运输的压力。
五、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充分发挥特色优势
为提高我省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劳务产业,2006年,我厅与省公安厅、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确定“湖南的哥、建筑湘军、湘女家政、湘菜厨师、湘妹子导游、湘妹子纺织工、湖南机加工、湖南保安、装卸湘军、铸造湘军”为湖南省十大劳务品牌,并确定了全省150个劳务输出培训基地。近年来,各地以劳务品牌为龙头,以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为依托,结合实际开展劳务品牌项目培训,同时,企业员工开展“传帮带”,形成了300万“建筑湘军”闯南北,构筑了多个鲁班工程;“铸造湘军”占据珠江三角洲地区铸件市场半壁江山,铸造产品由下水道盖板等低端产品发展到大型数控机床等高端产品,实现了脱胎换骨;“全国的哥第一县”——攸县,常年在外“的哥”近5万人;另外,还有湘妹子导游文花枝等具有湖南特色的劳务品牌。全面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劳务输出朝着组织化、有序化、精品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通过政府精心培育和务工人员勤劳拼搏,我省务工人员正由体力型、数量型向技能型、质量型转变,由分散转移向集中转移转变,全省劳务品牌输出人数约占劳务输出总人数的45%。
六、倡导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和沿海地区产业逐渐向内陆梯度转移,一些农民工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洗礼,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积累了资金,学到了技术和管理经验,按照国家“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要求,加之各地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农民工由过去“出远门”到现在“傍家门”,由过去赚钱“盖房子”到现在“建厂房”,全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人数及创办的企业逐年增多。到2011年底,全省已有近35万农民工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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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起了10万多个返乡创业型民营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110多万人,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减少他们外出务工和维权成本,为发展我省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城镇相对稳定就业农民工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1.7%。二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04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目前,全省累计建立工资保障金专户达5000户,累计存入工资保障金近40亿元,支付农民工工资32亿元以上,受益农民工达到80万人次。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建筑、道路建设等领域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省内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四是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省人社、公安、工商联合对全省1638家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个人和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查处违法案件440起。五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开通“12333”、“12351”维权专线电话,全省已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做到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欠薪案件实行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优先审结,最大限度缩短农民工维权时间,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树立宣传先进典型,榜样带动引领行业新风尚
树立了基层劳动保障系统最突出的先进典型——岳阳市三荷乡劳动保障服务站站长高亚斌,他身患绝症仍心系农民致富,组织、帮助了5700多农民进城务工,3100多名青年成长为技能人才,近2000个家庭逐步脱贫致富,被授予“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入选2007年度《感动中国》新闻人物。评选推荐了30位同志为全国优秀农民工;2011年我厅与团省委开展了湖南省首届杰出(优秀)青年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对11名湖南省杰出青年农民工记省政府一等功,并颁发奖金2万;对10名湖南省优秀青年农民工记省政府二等功,并颁发奖金1万;浏阳“80后”农民工“钢琴哥哥”文永平走进央视畅谈返乡创业经验;优秀农民工董志平走进中南海与温总理畅谈“十二五”规划等等,充分肯定了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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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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