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的等级、等级划分依据和等级划分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木材与木制品的交易市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0970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SB/T 109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材与木制品 timber and wood products
原木、锯材等木质材料及以其为原料制成的各类产品。 3.2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 timber and wood products dealing market
经过国家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性企业,为买卖双方提供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具有管理和服务功能的场所。 4 等级划分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五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特级为最高等级。 5 等级划分依据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能力状况、资产与负债、场地设施、木材与木制品质量和服务、市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指标进行划分。 6 等级划分指标
6.1 经营能力状况
6.1.1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经营能力状况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
表1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经营能力状况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申请前两年主营业务租金及管理服务收费平均收入 /万元 ≥ 申请前两年木材与木制品平均销售额 /亿元 ≥ 申请前两年木材与木制品平均销售量 /万立方米 ≥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特级 6000 10 80 一级 4000 8 50 二级 3000 4 30 3年以上 三级 2000 2 20 四级 1000 0.5 10
6.1.2 特级、一级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如在申请企业等级划分评价前两年连续获得省级以上或全国行业综合性荣誉,其前两年主营业务平均收入和木材与木制品平均销售额指标最低要求可分别向下浮动20%。
6.2 资产与负债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资产与负债评价指标要求见表2。
表2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资产与负债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上年底资产总额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特级 15000 一级 12000 二级 6000 50 三级 5000 四级 1500 6.3 场地设施要求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场地设施评价指标要求见表3。
表3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场地设施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 *出租摊位(商户)/个 ≥ 金融服务设施 检测设备及电子监控设施 特级 10 500 一级 7 300 有 有 二级 5 160 三级 3 100 - - 四级 2 60 *为选择性指标 6.4 木材与木制品质量和服务要求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销售的木材与木制品的质量、检验、服务及商品标志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监控制度和记录、跟踪、改进制度。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录参见附录A。
6.5 管理及服务
6.5.1 管理机制与制度
6.5.1.1应建立有效的企业领导体制。组织机构的层级和数量应合理,有效提高组织机构的运转效率。
6.5.1.2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5.1.3各项管理制度应文件化和体系化。
6.5.1.4应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文件,用工制度和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6.5.1.5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6.5.2 市场品牌
应对市场品牌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品牌管理的组织与执行、品牌状态的监视、品牌策略的调整,以及品牌保护等内容。
6.5.3 社会责任
6.5.3.1从财务、产品与服务、管理结构等方面应为社会创造利润、实现经济价值。 6.5.3.2应承担持续发展责任,主要体现在质量、节能、低碳、环保和创新等方面。 6.5.3.3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注重以人为本,合法雇佣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尊重员工及其权益。
6.5.3.4应积极参与并开展社会责任活动,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利益方权益维护、自然环境保护、促进社区发展和公益事业等。
6.5.3.5应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价值,勇于承担企业对内部、外部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6.5.3.6环境保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6.5.4 诚信建设
6.5.4.1把诚信作为核心价值观,建立企业诚信机制,采取诚信承诺管理、诚信评价等措施,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符合承诺内容,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6.5.4.2信用管理包括社会信用记录和全国性行业中介组织信用记录。评价指标要求见表4。
表4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信用管理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特级 工商、税务信用社会信用记录 记录优秀,银行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工商、税务信用记录良好,银行信用记录为B工商、税务无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信用记录为C级及以上 无不良信用记录 A信用等级及以上 信用记录为A级 级及以上 *全国性行业中介组织信用记录 较高信用等级 AAA或AA信用等级 *为选择性指标 6.5.5 服务质量
6.5.5.1应建立退货、换货、维修、赔付等售后服务制度,树立服务形象,保证客户对产品送
货、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的满意度。
6.5.5.2应制定系统有序的服务规范化要求。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服务操作流程,提供规范化服务。
6.5.5.3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技能。
6.5.5.4对客户承诺的服务应及时有效兑现。
6.5.5.5特级市场应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从签订租赁合同开始,代理核准企业名称、工商税务登记、企业代码证、银行帐户基本户等手续;
——为进场的经营户代理进出口业务,提供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提供工商财税电信金融服务。
6.5.5.6应建立消费者申(投)诉站,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协调交易中发生的各种争议问题。消费者投拆率、满意度评价指标要求见表5。
表5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消费者投拆率、满意度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投诉率 /% ≤ 满意度 /% ≥ 特级 0.05 98 一级 0.1 95 二级 三级 0.5 90 四级 6.6 人员素质要求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人员素质评价指标要求见表6。
表6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人员素质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 /% ≥ 岗位培训和岗位技能 特级 60 一级 50 二级 40 三级 30 四级 20 各岗位人员应有岗位培训经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 6.7 信息化水平要求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要求见表7。
表7 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运用计算机系统和软件进行原料、制成品收发、库存管理及销售核算 能建立客户数据库并提供客户服务热线 特级 有 有 有 一级 二级 三级 — — — 四级 网络信息平台 7 其它要求
7.1 其他要求包括如下选择项目: a) b) c) d) e) f)
有省级或全国行业评定的综合性荣誉; 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采用固定合同文本(采用行业标准合同文本); 能提供售后服务;
参与过国家或行业标准起草工作; 通过相应体系认证;
g) 有国家级(或省、行业级)技术中心; h) 有专业检测实验室;
i) 通过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7.2 特级企业应至少具备五项选择项目,一级企业应至少具备四项选择项目,二级企业应至少具备三项选择项目,三级企业应至少具备两项选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