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在商务局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公共职责及其考评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国家公务员法》以及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除按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予以处理外,受行政处分的,依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顺序,分别扣10、15、20、25、30分;受党纪处分的,依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顺序,分别扣10、15、25、30分。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处理的,按以下标准扣分:被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的扣5分;通报批评、大会检讨的扣6分,调离工作岗位、吊销执法证件的扣7分;待岗和经济处罚的扣8分。
2、履行优质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违反服务承诺一项次扣2分,因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或工
作质量问题,而遭群众投诉查实一次扣3分,使用服务忌语一次扣2分。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规定一次扣2分,限时办结超过时间规定扣2分,拖延不办的扣5分。 3、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值班工作。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除按保密规定处理外,扣5分;未按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除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扣5分;违反值班规定,未能履行职责的一次扣2分,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5分。
4、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办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和考试。
未请假,学习考勤每缺一次扣1分;无故缺课的每次扣3分;无故缺考或考试不及格的,扣5分。
5、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对本单位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分配的公益事务,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6、遵守考勤和挂牌上岗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上班迟到、早退、没有挂牌上岗的一次扣1分,没有按规定执行请假制度的每次扣2分,旷工的每天扣5分。 7、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同志,互相协作,共同维护办公秩序,营造良好
的工作环境。
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扣2分,不服从领导、拒不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5分;工作互相推诿、扯皮的每次扣2分,互相拆台的扣5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每次扣1分、吵闹的扣2分、吵架的扣5分。 8、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设施;美化办公环境,保护办公室卫生整洁。
损坏公共财物和办公设施的一次扣3分,未按规定做好卫生清扫,卫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二)岗位职责(见职位职责及绩效考评)及其考评标准 (三)履职奖励及其考评标准
工作成绩优异、事迹突出、被上级有关部门大会表扬加5分,通报表扬加10分,受到上级嘉奖加15分,立三等功加20分,立二等功加30分。奖励加分纳入年度综合评定。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局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各部门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办效能建设办公室。 (二)部门考核和效能建设办公室考核相结合,科室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公共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扣分登记;局效能建设办公室对干部职工遵守服务承诺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