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单位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表
项目 考 核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自 检分 数 考核 得分 领导小组审核 得分 1.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5分)。 2.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落实到位(5分)。 组织 领导 (30分) 4.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牵头工作任务和协办工作任务的落实(5分)。 3.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5分)。 没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扣3分;年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没有带队检查考核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扣2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单位内部有无“吃空饷”问题,并严格在岗考勤制度,按章办事。 党风廉政建设未与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扣3分;领导班子成员安排部署业务工作及党建工作的讲话稿或会议记录中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扣2分。 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于2次扣2分;主要领导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未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扣1分,未参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扣1分;班子其他成员未积极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扣1分,未参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扣1分。 未按上级要求认真抓好牵头、协办工作的分解落实、督促检查扣5分;具体开展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分。 领导机构不健全扣3分,人员和经费不到位扣2分。 未按时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和年度自检自查报告扣2分;未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扣3分。 5.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到位(5分)。 6.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工作(5分)。
- 1 -
7.严明党的政治纪律(3分)。 8.严守组织原则(2分)。 作风 9.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建设 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2(10分) 分)。 10.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产业建设年作风转变年”活动(2分)。 11.落实社会评价整改提高工作(1分)。 12.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3分)。 13.着力改进行风政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分)。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扣3分;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因处置不当、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本大项不得分。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四个服从”。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扣2分;因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本大项不得分。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未加强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扣1分,发生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不及时查处扣1分。 “产业建设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展效果不明显扣1分;报送作风建设信息每月少于1条扣1分;发生违反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行为,被上级查处或通报的,本项不得分。 采取办法,制定措施,使本单位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内部管理明显加强、社会满意率明显上升,排名比上一年度下降扣1分。 主要领导未带头讲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扣1分;选聘党风廉政建设辅导员,未安排辅导课扣1分;未组织廉政文化主题活动扣1分。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因工作不力,出现负面影响扣3分。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和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不力扣1至3分。未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咨询、质询等制度的,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小项分值后从大项中扣分。 工作 重点 (20分) 14.加强反腐倡廉建设(3分)
- 2 -
15.全面推行权利公开透明运行(3分)。 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促进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规化、制度化,各项公开每季度少于1次扣3分。 16.建立健全治理“小金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设立“小金库”扣2分;违规发放津贴、库”工作长效机制(3分)。 补贴扣1分。 工作 重点 。 (20分) 17.软环境建设(3分)认真贯彻落实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工作有差距扣1至2分;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有差距,被举报投诉查证属实扣1分。 认真办理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的信件,未按时上报办理结果扣1分;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自办信访案件办理不力扣1分。有案不查的,本小项不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工作受国家级表彰记10分,受省级表彰记8分;创新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记7分,在全省交流推广记5分;创新工作做法,在国家级媒体推介记6分,在省级媒体推介记4分;创新工作情况,被国家级系统简报信息刊载记5分,被省级系统简报信息刊载记3分。被多级表彰、采用的,以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算。有亮点典型材料记1分。(须提供证书、交流推广材料复印件或奖牌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扣1分;未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扣1分;未落实“五必谈一约谈”、“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扣1分;发生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被上级查处或通报扣2分;违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被上级查处或通报扣5分;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本大项不得分。 18.认真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严肃查处违纪案件(2分)。 19.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工工作 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党创新 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特(10分) 点、有亮点,成效明显(10分)。 廉洁 20.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廉自律 洁自律规定的情况(10(10分) 分)。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