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节约、控制差旅费,明确差旅费审批权限,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本着“保证需要、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因工作需要,出差国内、国外(包括迁调)的员工。 3.内容
3.1出差申请审批权限
3.1.1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样式见附件1);出差人应在《出差申请单》上写明“出差计划时间、地点、事由、需乘坐的交通工具(若乘坐飞机需要填
写理由)、计划借款金额”,经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方可外出。
3.1.2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出差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且不出市的,由各部门经理审批;
两天以上或出差地为外省(市)的,应报经理直接分管领导审批。
3.1.3分部经理、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出差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且不出市的,由直接分
管领导审批;两天以上或出差地为外省(市)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3.1.4凡因公在重庆市九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巴南区、渝北
区、江北区、北碚区),成都六区三县(金牛区、武侯区、锦江区、成华区、青羊区、高新区、双流县、乐山县、都江堰),贵阳一市、六区、三县(清镇市、花溪区、小河区、乌当区、云岩区、南明区、白云区、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外出办事的,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但必须按《公司外出规定》在前台进行外出登记。
3.1.5 在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内(不含3.1.4项内所列区域内)出差的,还应由营运部运作
主管在其《出差申请单》“备注栏”注明“有无待办事宜”后,报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若遇紧急、突发情况不能事前办理出差手续的,必须于返司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出差手续,反之,不予认可。 3.2差旅费报销标准
3.2.1属地内勤人员因公在3.1.4区域办事的应乘坐公交车或大巴车,交通费据实报销(不含出
租车费);每月享受交通补贴的属地员工在3.1.4区域办事的,不再报销交通费(重庆属地仅享受北培区域外出实际公交车或大巴车的交通费报销。)
3.2.2公司派车外出的,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
3.2.3市外出差差旅费标准参见以下规定标准执行。 3.2.3.1乘坐交通工具及交通费用标准;
3.2.3.1.1主管级以下员工(含主管)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座或硬卧、轮船四等舱及各种长途汽
车(大巴)。
3.2.3.1.2主管级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及各种长途汽车(大巴)。 3.2.3.1.3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到次日早上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
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硬卧车票;同时可享受一天伙食补贴。
3.2.3.1.4出差员工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前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乘坐报销,否则按火车
费标准报销。
3.2.3.1.5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乘车、船等费用,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费用均在出差补贴
内开支,不得另行开支。
3.2.3.2出差补贴标准(分为出差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 3.2.3.2.1单人出差补贴标准:
项目 等级 标准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一般员工软卧普通舱三等舱1501002080110火车长途汽车地(县)市飞机轮船住宿补贴伙食补贴按实报销30省会(含重庆市)住宿补贴伙食补贴特殊地区住宿补贴伙食补贴1801405025018070硬卧或软卧按实普通舱三等舱报销硬座或硬卧四等舱3014050
3.2.3.2.2双人同性员工到同一地区出差补贴标准:(说明——不同级别员工同住宿的,按上一级员工住宿标准执行。)
项目 等级 标准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一般员工软卧硬卧或软卧硬座或硬卧普通舱三等舱按实普通舱三等舱报销四等舱7060205060火车长途汽车地(县)市飞机轮船住宿补贴伙食补贴按实报销30省会(含重庆市)住宿补贴伙食补贴特殊地区住宿补贴伙食补贴80705015010070307050
注:1、表列长途汽车不包括出租车。
2、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北京、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福州、
广州、海南、宁波。
3、省会(含重庆市)指:成都、贵阳、昆明、重庆等主城区,均按省会(重庆市)标
准报销。
4、省会(含重庆市)行政所辖区县按地(县)市标准报销; 5、对于一天在多个市(县)出差的,按住宿地核定标准报销。
3.2.3.3交通费补助标准:
项目 等级 标准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一般员工201510地(县)市市内交通补贴省会(重庆市)市内交通补贴实报实销302015504030特殊地区市内交通补贴3.2.3.4执行以上标准时,住宿补贴的报销须具备实际住宿发票,超标部分自理,低于标准据实
报销;
3.2.3.5如果在当日凌晨抵达又没实际住宿的,不予报销前日的住宿补贴,但可报销当日的实际
交通费;
3.2.3.6员工出差不分在途和住勤,其差旅费统一按实际出差天数及公司规定的出差地区的报销
标准予以计算。
3.2.3.7出差时间计算:以离开驻地和返回驻地的间隔为准。离开和返回驻地的当天,凡出差时
间不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一天计算;员工出差在一天以上,其另有不满一天的出差补贴,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的标准给付。(另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付住宿补贴。)
3.3预借差旅费与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报销时限:
3.3.1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出差人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部门经理审核,
财务经理复核,交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出纳借支。若已预借差旅费用,但因情况发生变化,未实际出差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所借款项。
3.3.2各部门要慎重考虑安排出差任务,严格掌握差旅报销情况,要有计划、定时间、定任务、
定费用,员工出差必须按实报销差旅费,凡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3.3.3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当天必须向行政人事部销差,并应于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
有借支差旅费已超过三天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过一天按借款总额的3%处以罚款;未借款而超过报销时限的,在延时报销当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其10—30元/次的处罚。 3.3.4出差人员报销时应工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出差时间顺序注明“出差日期、天数(时
段)、线路等,并应按财务报销规定将”有效的原始单据“整齐粘贴。若原始单据遗失,原则上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因故遗失原始单据(如车船票、住宿发票)的,应由当事人出具
书面说明,经相关人员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按标准报销。
3.3.5报销审批程序为:出差人应持《差旅费报销单》及《出差报告单》→部门经理签核→行政
人事经理签核→财务部经理签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出纳报销付款或冲帐。 凡由公司安排区外监盘的出差,除按以上报销审批程序执行,同时其《出差报告单》还应由营运部相关品牌运作主管签核后有效。 3.4短期外派开会、培训、学习报销标准:
3.4.1外出参加订货会或其它会议,或脱产到外地参加学习、培训的,凡交纳会务费或培训费后,
主办单位包食宿的,在包食宿期间,不再支付住宿及伙食补贴,只报销交通费;未交纳会务费,视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标准报销有关费用。
3.4.2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在外期间若需业务招待,须事先向董事长电话请示,说明情况,获得批
准后方可进行。
3.4.3员工到公司驻外分公司出差,原则上应在分公司用工作餐,不再另行报销伙食补贴;凡所
在分公司提供住宿的,不再支付住宿补贴。
3.4.4经公司董事长批准,陪同政府机关及公、检、法、税务、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人
员出差,其差旅费据实报销。
3.4.5因公出差公务紧急,需使用公共长途电话的,经审核批准后据实报销(享受通讯补贴的除
外)。
3.4.6员工陪同公司领导出差,除经董事长特别批准的外,其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
贴均按各自等级标准执行。
3.4.7公派车辆出差的(含司机),其住宿、伙食补助标准可按公司标准执行,但不另外报销市
内交通补贴。若住宿、伙食补贴由公司领导统一结算报销的,则禁止再作报销。
3.4.8 未经批准的因绕道并影响正常工作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其发生的差旅费等一律不予报销。 3.4.9凡因公派发的邮电,或特别公务需临时雇用人力、车马等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另列特别
费用内按实凭票报销。
3.4.10员工出差途中突然患病,或遇天然不可抗力的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除外,不得任意改
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3.4.11员工差旅费,应据实提出相关票据,按审批流程核支;但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不实
费用的情况,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
出差申请单 部门: 姓名 事由 时间 全程时长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预支 差旅费 大写: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及路线 交通方式 备注: 部门经理: 行政人事部: 总经理:
附件二:
出差报告单 部门: 姓 名 出差地点 情况汇报: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出差时间 出差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