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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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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安全教育案例

王晓丽

校园安全不能因噎废食

因担心学生爬树摘取果实发生校园伤害事故,某校开学初就将校园内未成熟的果实全部打掉。走进校园,苹果树、梨树、葡萄架上枝繁叶茂,却没有果实。更有甚者,在校园里果树刚开花时就喷洒药物,使之无法结果。学校管理人员对此振振有辞:“校园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就认为学校应负全部责任,与其将来发生冲突,不如趁早一打了之。”

学校安全事故是学校管理者心中难解的“结”,也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有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前车之鉴,学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成为管理者心中的安全隐患,生怕稍有不慎“引火烧身”。如同被打掉果实的果树,在很多学校,体育设施被当作安全隐患,不敢开放,束之高阁;新课程倡导的综合实践活动有无法预见的不安全因素,被学校无情埋葬,成为名存实亡的科目。凡此种种实为管理者一种逃避责任的心态在作祟。试想,学校管理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学生本身,难道也要让学生从校园中“消失”吗?

细心聆听校园花开的声音,“小草也有生命”的亲情呼唤,生活在有花有果的校园环境中,师生享受到花草树木带来的赏心悦目的美,感受到和谐的美。其实和谐的校园环境本身也是一种课程资源。不妨我们就从果实的由来入手,引导学生开发校本课程资源,探究果实的形成过程;引导学生动手栽培,学习果树栽培技术和养护技术;指导学生观察并记录果树生长、发育、开花、结果、采摘的全过程,培养学生参与护树护果的责任心,让他们体验劳动的艰辛和果实的甘甜。凡此种种,在加强学生安全意识的同时,又合理利用和开发了学校内部有限的课程资源,何乐而不为?

尽管学校安全已经成为教育的头等大事,在“没有安全,何谈教育”的深情呼唤下,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是必需的,但学校管理者也不能因噎废食,把有所谓安全隐患的事物全部删除了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安全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需要的只是多一点点责任心和管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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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内发生的事故)

【案例1】擅自离开课堂,导致学生受伤

1990年5月的一天,某中学化学教师徐x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其父突然从外地赶来探望儿子并找到课堂上,徐X随即向学习委员交待了几句便领其父回宿舍休息。等他安顿下父亲匆忙赶到实验室时,发现学生正乱做一团。原来徐X离开实验室后,一实验小组的同学因争着动手做实验碰翻了盛有硫酸的玻璃杯,造成3位同学被硫酸烧伤,其中一位用硫酸溅在眼皮上,造成轻度毁容。事发后,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徐X的责任,而学校则以学生烧伤纯属自己违犯实验规则所致,教师对此没有责任为由,拒绝了家长的要求。在这起学生烧伤事故中,教师有无过错? 【评析】这起实验课上学生被硫酸烧伤一事教师徐x是有责任的。首先,徐X因私事未经任何请示离开实验课堂应属擅离职守的行为。其次,学生因争着动手做实验而造成烧伤事故,虽属学生自己违犯实验规则,但与徐X擅自离开课堂的行为是有关系的,因为教师有责任维持正常的实验课教学秩序,约束学生遵守实验规则,导致学生受伤,因此徐X擅离职守的行为与学生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再次,上化学实验课,利用一些危险物品做实验,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而徐X擅离职守的行为,说明其在主观上存在轻信学生能够避免的过失过错。综上所述,这起烧伤事故,与徐X擅离职守的行为以及主观上的过错有着直接的关系,徐x对此是负有责任的。当然,如果该起烧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全部由学校承担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学生违反实验规则,导致被硫酸烧伤,也存在过错。因此,赔偿责任应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分担。

【案例2】实验课上学生受伤,教师不该受处分

一日,某中学初中化学教师杜X正组织学生上化学实验课,学生李x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钢笔,无意中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X的脸上并燃烧,致使韩X面部皮肤烧伤脱落,造成中度毁容。事后韩X家长多次到学校吵闹,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并处理教师杜X。学校经研究决定赔偿韩X医疗费和营养费2000元,并以教学事故为由给教师杜x警告处分。

【评析】实验课上学生受伤,如果确属教学事故,即学生受伤是由于教师的过错所致,则教师理应承担责任。从该案例来看,学生李x无意碰倒酒精灯,溅在韩X脸上并起火烧伤韩X纯属偶然,是李X不能预见也无法避免的,至于对组织这次实验课的教师杜X来说,事情的发生更是出乎意料的。因此杜x对韩x烧伤毁容一事既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过错,也不存在过失过错,学校把此事定为教学事故并给予杜x警告处分显然是错误的,而且赔偿韩X2000元医疗费和营养费也无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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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应怎样对待学生的服饰问题?陕西省铜川市煤炭基建公司第二中学高一(2)班学生王文生,6月2日到学校上课时,内套一件被青年们称为“一把火”的红衬衫。他的显露的红衣领子被班主任孙X发现。 孙 老师当即责令王文生脱掉红衬衣。平日少言寡语的王文生不愿当着男女同学的面脱衣服,要求去教室外面脱。孙X不准,强令王文生在教室里脱。自尊心很强的王文生坚持不脱,并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孙走过去揪住衣领把王文生拉出座位,把他的语文书和本子从后窗子扔下楼去,大声喊道:“出去!我这个班不要你,以后别来了。”此后,班主任和学校一直未同家长通报情况。直到6月14日晚入睡前,王文生对奶奶说:“老师欺负我,我找他说理去。”次日早7时半左右,王文生在铜川市公园湖投湖身亡。请问:教师孙X侵犯了王文生的那些权利?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提示)1988年8月20日国家教委下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稿)规定:“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提倡穿校服。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之所以提倡穿校服,是因为穿校服有益于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减小学生家庭贫富差别给学生身心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这里的问题是,国家教委的文件规定是否与宪法的规定相矛盾呢?不矛盾。因为学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公民群体,学校是一个教育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场所,对在这一场所中受教育的学生的服饰提出“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的要求是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但只要学生的穿着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会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和教师就不应干涉,否则就侵犯了学生的表达自由权。本案例中孙X对王文生所提出的服饰要求就属于不合理的要求,是一种违法行为。此外,在本案例中,教师孙X不让王文生上课,侵犯了其受教育权,当着全班男女同学的面让其脱衣服,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当然,王文生的自杀是一种自己结束自己生命的 行为,主要是由于其心理承受能力太差所致,与教师孙X的行为之间无必然的因果联系。教师孙X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承担行政责任,学校应给予孙满一定的行政处分。

校园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中新网9月30日电据四川新闻网报道,五个教师被刀捅伤,其中三名教师躺进医院挽救。9月28日深夜,这场血案就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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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校门前发生了。
(2)学校试验室应当树立健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 ...

中新网9月30日电据四川新闻网报道,五个教师被刀捅伤,其中三名教师躺进医院挽救。9月28日深夜,这场血案就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第一中学校的校门前发生了。

(2)学校试验室应当树立健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平安和健康,并应按规定做好\三废\从事任务。

对于在学校里发生的平安事件,作为学校囊括教育主管部门要承当行政权利,有的人会被免职,其次学校承当民事抵偿的权利。但最要害的是要对教师停止平安教育。

(2)在教师集会时,对教师集会的路程、装备和环境等与教师人身平安有关的事项,要片面思索,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变发生。

2006年6月6某市第三高中发生火灾。因为起火屋宇为土木结构旧房,过分较快,扑救工为难度较大,至次日3时大火才被消灭,从火场中救出100多名教师。大火将住在该校同一宿舍内的6名男生烧死,烧毁面积约500平方米的教师宿舍10间。起火原因是住在下铺的一名同学夜间点蜡烛看书,睡着后扑灭床铺引发火灾。

学校是集教学、住宿、餐饮、理化试验、电教等多功能效劳为一体的场合,一些学校的教师、教师在取暖、做饭、做试验时随意乱拉乱接电线,在宿舍内运用电热用具,形成学校用电负荷增大,很冗杂使电线接头短路;一些学校的教师宿舍用易燃资料吊顶,且烟囱距吊顶近,火灾隐患十分一般;一些学校的住宿教师用蜡烛照明或在卧室吸烟、运用蚊香,随时都可引发火灾。从事此类效果需要树立校园平安预案制度,囊括\警之于先,察之于后\两集体系,而前者又是预案制度的中心。

(三)团伙性立功居多。青少年立功行为人需要通过结伙,相互壮胆,相互挑动,相互应用,相互依存。因此,多是人山人海、七八成伙地独自作案。

中毒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三河市公安局侦察后觉察,打造此次中毒事件的是三河二中食堂原治理员于海旺,他因疑心学校膳食科主任刘某面前向校指导说他的坏话,致使他被调离膳食科,对刘某怀恨在心,遂在饭菜中投毒,以报恩刘某。2004年9月,于海旺被依法拘捕。2005年4月底,廊坊市中级群众法院休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2005年11月中旬,46名中毒教师已局部入院,重返校园。

学校应当对教师停止用水、用电的平安教育,对寄宿教师停止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平安教育。

据考察,发生火灾的友谊馆严酷违犯消防平安治理规定,馆内存在多处火灾隐患,1994年9月在一次团体运动时,该馆曾出现过分灾险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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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扑救,幸未酿成惨祸。但这所有却一直未引起该馆负责人及其主管单位新疆石油治理局工会和野蛮艺术中心指导的注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该馆指导还将馆内仅有的两名电工派出,演出时竟由无电工操作证的人员代电工值班。演出当天,通向剧场外的门只翻开一扇,馆内值班任务人员擅离职守,未能及时翻开平安通道。

学校应当树立用水、用电、用气等有关装备装备的平安治理制度,定期停止检查或许依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觉察老化或许损毁的,及时停止培修或许更换。学校应当制订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树立校他人员入校的注销或许验证制度,制止有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制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植物和控制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缺点是子女形成不良特点的基础。听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使其养成任性、执拗、强横、粗犷、纵容等畸型性情,当其不断增加的需要得不到满意时,就很冗杂采取立功的手腕。有的家长则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条,导致子女离家出奔、漂泊在外,极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拉上水。有的家长自身就有恶习,子女耳濡日染,自然而然地沾染上不良习惯,以致开展为违法立功。另外,离异单亲家庭中的青少年立功率清楚高于一般家庭。其原因在于离异单亲家庭中的子女缺少家庭教育,失掉家庭幸运,到社会下去寻求\关心\、\怜悯\,经常被坏人、笼络、诱惑,走上立功路程。

校园安全教育案例

预防为主 教育为先 人人参与 严格管理

近年来,在整个社会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逐年递增的趋势,青少年在犯罪总量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发生学生违法犯罪的学校个数是很少的,就是发生了,参与的人数也是不多的。困扰学校稳定,影响学校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学生的不良行为,如果任其发展,就有可能演变为违法犯罪。如何才能有效地预防在校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生,把他们培养成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已成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共同责任。在预防学生不良行为机制的各个环节中,综合预防是减少和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屏障”。有效的预防可以从源头上杜绝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我校把学校良好教学秩序的营造重点放在“预防”上。 一、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预防 学生正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尚未成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对待他们的不良行为必须重在预防,重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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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案例

平安校园安全教育案例王晓丽校园安全不能因噎废食因担心学生爬树摘取果实发生校园伤害事故,某校开学初就将校园内未成熟的果实全部打掉。走进校园,苹果树、梨树、葡萄架上枝繁叶茂,却没有果实。更有甚者,在校园里果树刚开花时就喷洒药物,使之无法结果。学校管理人员对此振振有辞:“校园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就认为学校应负全部责任,与其将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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