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店面管理,确保店面正常运营,提高店面知名度和美誉度,创造和谐的店面外部公共环境,根据冒险家运营管理中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连锁店
三、内容 3.1总则
1、公共关系的主要对象是与店面运营有关的商场、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工厂和宿舍、仓库房东等;
2、冒险家店面公共管理工作由店长和运营中心相关部门按职权管理;
3、店面需进一步强化公共管理意识,维护所需相关费用在相关月份列入预算并进行申请方可使用;
3.2商场
1、店面需与商场各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保证店面的正常运营,当商场业务往来部门有信息变化时,及时通告店面管理部,有关场地等信息沟通市场部,做到信息及时、互通;
2、店面需特别注意与企划部门的沟通畅通,保证店面的营销活动的推广宣传和商场整体活动的切入及合作;
3、对于没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部门,例如物业和保卫,需保持沟
通顺畅;
3.2政府机构
1、 店面需与政府机构各来往业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保证店
面的正常运营;
2、 如现场有政府机构人员前来接洽,需确认身份,可以委婉
告之为明确了解检查范围,便于以后保持联络,请检查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及时了解姓名、电话、单位; 3、 礼貌接待,工商称“老师”,消防称“警官”,并表示公
司对门店消防或工商方面工作非常重视;
4、 在权限范围内尽可能配合对方所有立刻改善的要求; 5、 如有媒体记者随行,应委婉拒绝回答其提出的问题; 6、 如果消防部门发现消防隐患或对消防设施提出整改要求,
请在权限范围内立即进行改善; 7、 立即报备公司运营部门;
3.3新闻媒体
1、留下对方的身份及联系方式;
2、首先要正确了解媒体的采访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如果媒体是因为顾客投诉而来的,则需店长直接处理;
3、给记者一个准确的回复时间,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同时报备公司营运;
4、如果记者要拍摄顾客,必须首先征得顾客的同意,同时确保记者的拍摄是用于正面的报道;
5、门店只有经授权的相关人员(店长)才有权接受采访和对外发言,因此,员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接受采访;
3.4工厂
在店面装与拆的过程中,与工人及负责人保持良好沟通,保证
工程在工期内按时按质完工;
3.5房东等其他
1、与宿舍房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
境,爱惜使用房东及公司配置的家电家具等,保证宿舍顺利续租; 2、任何时候任何原因与店面发生交集的人员,店面都应与其保持良好关系,保证店面正常运营及品牌形象;
3.6罚则
违反本办法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或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的,店面管
理部会按照员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或警告;
因此给品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运营中心将对个人进行处罚或警告,严重者开除,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部门管理不严而出现以上情况的,还要追究部门管理者的责任;
4、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2、各店面在试行过程中请按照此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如有问题请及时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