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为保证印花质量,印版需定期更换,废印版产生量约为 0.01t/a; ③废菲林产生量约为 0.01t/a。 表 5-4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危险产生 序危险废产生主要有害废物 废物 量 形态 号 物类别 工序 成分 成分 (t/a) 名称 代码 废水 性环 900- 保胶 涂胶、 HW49 其 有机有机041- 0.02 1 浆、 印花 固态 他废物 物 物 49 感光 工序 胶包 装桶 产废危险周期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毒性 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4 次/ 年 2 废印版 废菲林 900- HW49 其 041- 他废物 49 HW16 感 900- 019- 光材料废物 16 0.01 印花工序 晒版工序 固态 有机物 有机物 4 次/ 年 4 次/ 年 毒性 3 0.01 感光固态 胶片 材料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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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涂胶、调浆、印 污染物名称 总 VOCs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3.1071mg/m3,0.0261t/a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3.1071mg/m3,0.0261t/a 类型 大气污染物 花、风干、压烫 工序 臭气浓度 CODCr 生活污水 ≤2000(无量纲) ≤250mg/L ,≤0.0108t/a ≤150mg/L,≤0.0065t/a ≤150mg/L,≤0.0065t/a ≤250mg/L ,≤0.0011t/a ≤2000(无量纲) ≤250mg/L ,≤0.0108t/a ≤150mg/L,≤0.0065t/a ≤150mg/L,≤0.0065t/a ≤250mg/L ,≤0.0011t/a BOD5 SS NH3-N (43.2t/a) 水污染物 清洗废水 CODCr、SS、色度 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1.35t/a) 冲版废水 CODCr、SS 生活垃圾 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7t/a) 日常生活 0.6t/a 0 废水性油墨、感光胶 0.02t/a 0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包装桶 废印版 废菲林 0.01t/a 0.01t/a 0 0 噪声 ①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约 75~85dB(A); ②原材料和半成品、产品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约 70~80dB(A);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另附页):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及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对象。本项目所在地厂房现已建成,故不存在建设过程中,土建工程对植被造成破坏或经暴雨冲洗造成水土流失。 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建成正常营运后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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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房已建成,不存在施工期的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 涂胶、调浆、印刷、风干、压烫工序
项目在涂胶、调浆、印刷、风干、压烫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臭气浓度,该部分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总 VOCs 排放量约 0.0261t/a,排放速率约 0.0435kg/h,排放浓度约 3.1071mg/m3,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 表 2 中第Ⅱ时段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所用为环保水性胶浆,根据工程实例调查并类比分析可知,水性油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远远低于≤2000(无量纲),可达到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综上,项目涂胶、调浆、印花、风干、压烫工序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废气收集措施可达性分析:印花台由集气管道收集,晒版机、压烫机有机废气经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可达 80%以上。
项目生产期间,车间现存门窗均关闭,受限于操作空间及设备的体积,印花台上方集气管道与废气源距离设置为 0.6m,晒版机、压烫机上方集气罩与废气源距离设置为 0.4m,车间未设置垂帘。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涂胶、调浆、印花、风干、压烫工序所需风量 13780m3/h, 项目设计总风量为 14000m3/h,项目设计风量大于所需风量,则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80%。
(2) 评价等级判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24)中 5.3 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 模型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涂胶、调浆、印花、风干、压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24),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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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为: CP ? i ?100% i C 0i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μ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 7-1 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如污染物 i 大于 1,取 Pi 值最大者( Pmax )和其对应的 D10% 。 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 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如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已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 表 7-1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10% 1%≤Pmax<10% Pmax<1% ①污染源参数 表 7-2 项目点源参数表 排气筒底部中 心坐标/m 名称 X Y 排气 排气筒参数 筒底 部海 高度 内径 温度 流速 拔高(m) (m) (℃) (m/s) 度 4.00 15 0.6 25 13.76 年排 污染放小排放物 时数工况 (h) 600 正常 VOCs 排放 排放 速率 (kg/h) 排气 113.29 22.501 725 筒 4505 0.0435 表 7-3 项目矩形面源参数表 面源各顶点坐 标(m) X Y 面源海拔高度 /m 2.00 名称 与正年排 有效长度 宽度 污染北向放小排放高度 (m) (m) 物 夹角 时数 工况 (m) /° /h 22 18 22
排放速率(kg/h) 0.0108 车间 113.29 22.501 13.2 83.56 600 正常 VOCs
4709 729 排放 注:有效高度为门窗高度一半,项目车间位于厂房五层,所在楼层窗户一半高度为 1.2 米,则车间有效高度为 13.2m。 ②污染物评价标准 评价因子、评价标准、估算模型参数详见下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表 7-4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标准值/ 标准来源 (ug/m3) 6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24) 表 D.1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TVOC 8 小时平均 ③AERSCREEN 模型参数设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24),采用 AERCREEN 估算模型进行等级评价,估算模型参数表如下: 表7-5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城市 323 万(中山市) 38.7 1.9 城市 潮湿气候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不考虑 / 不考虑 / / 城市/农村选项 最高环境温度(℃) 最低环境温度(℃) 土地利用类型 区域湿度条件 是否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m 岸线方向/° ④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24),采用推荐模式 AERSCREEN 进行估算,污染源排放预测见下表: 表7-6 项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点源) 下方向距离(m) 排气筒 TVOC 浓度(ug/m3) 23
TVOC 占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