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 修订版)》(中府函〔2016〕236 号印发), 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1)环境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2024 年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山市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具体监测统计结果如下。 表 3-1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公报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年平均质量浓度 2024年现状浓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度(μg/m3) (μg/m3) 43 90 27 63 6 12 32 85 1200 197 70 150 35 75 60 150 40 80 4000 160 61 60 77 84 10 8 80 106 86 123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PM10 达标 24小时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4小时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 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4小时平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4小时平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 CO O3 24小时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 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 由上表可知,NO224 小时平均值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为 85μg/m3,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浓度标准;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197μg/m3,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标准。综上,本项目所在的中山市属于不达标区, 超标因子为 NO2、O3。本项目废气无二氧化氮、臭氧排放,对大气环境容量中二氧化氮、臭氧无明显不良影响。 9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 号文),该项目纳污河道石岐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中嘉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汇入中山市中嘉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石岐河。清洗废水、冲版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24)中的评价分级判据,本项目属于地表水三级 B 评价等级,故项目对纳污水体石岐河未进行现状调查符合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按地级行政区统计)》,项目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山不宜开采区;现状水质类别为Ⅴ类,其中矿化度、Fe、NH4+超标,保护目标:维持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 A,本项目属于“Q 纺 织化纤”中的“120、纺织品制造-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于Ⅲ类,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因此本环评需对地下水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中山市大唐红木家具市场经营管理部集中喷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详见附件 5)。 中山市大唐红木家具市场经营管理部集中喷漆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监测共布设 3 个水质监测点、3 个水位监测点。布点情况详见表 3-3。 序号 DW1 DW2 DW3 表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情况一览表 与本项目所处与本项目最近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 方位 距离(m) 4810 东南 地下水位、pH 值、氨氮、挥发酚、总硬度、溶解性总固4550 2017.12.13-2017.12.14 东南 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铁、总锌、六价铬、总 铜敏感、总铅、总铬 4910 东南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3-4 地下水监测结果 (单位:pH 无量纲,地下水位m,其余 mg/L) 监测项目/点位 地下水位 pH 值 DW1 1.8 6.82 10 DW2 2.0 6.74 DW3 2.0 7.03
氨氮 挥发酚 总硬度(以 CaCO3 计) 溶解性总固体 高锰酸盐指数 硝酸盐指数 铁 总锌 六价铬 总铜 总铅 总镉 0.278 ND 196 519 2.7 28.2 ND 0.0486 ND 33.6 ND ND 0.237 ND 221 476 2.4 34.8 ND 0.0619 ND 74.2 ND ND 0.196 ND 140 453 3.2 41.4 ND 0.0334 ND 49.0 ND ND 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中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标准以上水平,其中挥发性酚类、铁、总镉、六价铬和总铅未检出,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为Ⅴ类水。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兴工路 154 号五楼之一,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 GB/T15190-2014)及《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方案》(中环〔2024〕87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 3 类声功能区域, 项目北面边界距离兴工路(4a 类道路)约 11 米且临街建筑为 3 层以上楼构筑物,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 20m±5m 内的区域或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则东、西、北厂界均属于 4a 类声功能区域内;南面厂界属 3 类声环境区域内。故项目东、西、北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项目南面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02-03 日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进行监测,布 设了厂界外一米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共 4 个监测点。现场监测结果显示:昼间:60.4~ 63.6dB(A),夜间:48.2~52.5dB(A),噪声达标率为 100%。 表 3-2 本项目噪声监测结果 2024 年 03 月 02 日 监测时间 2024 年 03 月 03 日 标准值 昼间 Leq 夜间 Leq 昼间 Leq 夜间 Leq 昼间 Leq 夜间 Leq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60.4 61.4 48.2 49.0 11
N1(项目边界外北面 1m 处) N2(项目边界外东面1m 处)
61.4 60.7 48.4 48.9 70 70 55 55 N3(项目边界外南面1m 处) N4(项目边界外西面1m 处) 63.6 48.7 63.5 48.4 65 70 55 55 63.2 52.2 62.9 50.8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主要从事服装印花,属于纺织品制造,但不涉及“制革、毛皮鞣制”的项目,也不涉及“化学纤维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及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服装制品;使用有机溶剂的制鞋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24)附录 A 的表 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的Ⅲ类。 项目占地面积为 400 平方米,租用中山市沙溪镇兴工路 154 号五楼之一厂房,项目租用该厂房前,厂房已建成,地面已全面硬底化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储罐、危险化学品管线铺设, 不涉及垂直入渗土壤污染途径;本项目生产废水储存于废水收集池(已硬底化),定期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不存在地面漫流土壤污染途径。 项目大气产污工序为涂胶、调浆、印花、风干、压烫工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总VOCs、臭气浓度。根据“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章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 13.01m,根据现场勘察,该区域范围内不存在土壤环境敏感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24)按照建设项目的占地规模、敏感程度、项目类别划分评价工作等级,土壤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依据见表 3-6。综上,本项目属Ⅲ类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表 3-3 土壤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评价工作 占地规 等级 模 ?类 Ⅱ类 敏感程 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Ⅲ类 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 一级 一级 二级 小 一级 二级 二级 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中 二级 二级 三级 小 二级 三级 三级 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中 三级 三级 - 小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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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在周边内没有名胜古迹等重要环境敏感点。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周围地区的环境在本项目建成后不受明显影响,确保该建设项目周边能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类标准。根据本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无评价范围,无须调查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 号)的有关规定,石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保护目标是石岐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项目附近无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标准。地下水保护目标:水质类别为Ⅴ类,维持现状。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项目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即昼间噪声≤65dB(A)。项目声评价范围为 200 米,周边 200m 范围内有居民区。 表 3-9 建设项目声评价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与项目边界最近距与项目高噪设备人数 离(m) 最近距离(m) 约2100 人 171 178 与排气筒最近距离(m) 180 敏感点名称 涌头村 方位 项目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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