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次未遂先兆,以及1000个事故隐患。要想消除壹起严重事故,就必须把这1000个事故隐患控制住。”
(2)“海恩法则”也适用于广播电视播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它说明了任何壹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且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事故是可控制和可避免的;它也给出聊我们发现且控制征兆的壹种方法。预防事故的关键是防止量的积累。也就是说要尽可能防止壹切小事故和事故隐患,才可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壹节: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1.安全意识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1)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观念。就是要求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都要确立“安全是广播电视生命”的思想,加强安全预防和监督管理。 (2)安全效益的观念。安全是壹种生产力,安全投入是有壹定产出的。
(3)安全依靠科技的观念。树立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意识,可大幅度的降低安全的事故率。
(4)安全法制观念。播出单位和干部职工应切实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法律制度。执法单位对安全方面法律监督。 (5)安全道德的观念。良好的安全道德观念是安全意识的最高境界,是安全文化培养的最高目标。
(6)安全管理长期性观念。安全管理存在于我们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活动的始终,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必须有长远观念。
2.安全意识淡薄有哪些具体表现?怎样提高安全意识?
(1)安全意识淡薄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他们安全意识差,在工作时想到的往往不是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而是心存侥幸或图省事、盲目蛮干、心神不定等,有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心理,他们存在不安全心理,随时能够发生错误的指挥,发生不安全行为,酿成事故的发生。
(2)心理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安全管理素质等方面是影响安全意识提高的因素。我们要抓住影响因素这个矛盾,对症下药,从源头上解决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 (3)提高安全意识能够从五个方面落实:
壹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人的安全意识是需要培训的。针对当前安全意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意识教育。能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使安全第壹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是安全意识的养成要从习惯抓起。要克服“职工干惯了、干部见惯了、大家习惯了”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重视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以增强员工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为动力,提炼壹套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核心安全文化理念,逐步培养员工的行为,使人人争做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保证安全的本质安全人。 四是通过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五是坚持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员工的安全意识不会松懈,使员工思想上时刻有紧迫感、压力感,才能将安全记录保持长久。
3.什么是安全责任感,“如履薄冰”的含义及其和安全责任感的关系?
(1)安全责任感是指人如果意识到这种责任且认同它、接受它、将外在的要求内化为内心的自觉意识,就成为责任感。这时,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心的自觉,他律转化为自律。
(2)“如履薄冰”就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有戒惧之心。我们常常说:抓安全播出、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这是因为安全播出(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如履薄冰”这种心态反映了壹种严肃而谨慎的安全责任感。
4.如何理解“责任链”意识?
(1)“责任链”意识是指壹个单位每个人既要对本岗位工作负责,更要对整体工作负责,意识到自己是整个工作“责任链”上的壹个节点,从而更加注意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尽职尽责。这样方能使工作规避各种风险和失误。
(2)许多教训表明,不该犯的错误,不该发生的事故,归根到底都是“责任链意识”缺乏所致。 5.安全播出主要任务是什么?
就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要保证广播电视的正常运行。 6.安全播出定义是什么?安全播出工作总方针是什么?
(1)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且准备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
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2)总方针是: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
2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对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管理有哪些要求?
(1)全国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地方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由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
(2)重要保障期确定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安全播出责任单位。
(3)重要保障期前,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做好动员报署、安全防范和技术准备。
(4)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单位应当全面落实重要保障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且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机,主管领导应当现场指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重要保障期的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5)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得进行例行检查或者可能影响安全播出的施工;因排队故障等特殊情况必须检修且可能造成广播电视节目停播(传)的,应当报省之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6)因重要保障期取消例行检修时段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前做好节目安排和节目单核查,避免造成节目空播。
23.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循哪些处置原则?
(1)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受到侵扰或者发现信号时,应当立即切断异常信号传播,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 (2)发现无线信号受到干扰时,应当立即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排查干扰;
(3)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
(4)恢复节目信号播出时,应当遵循“先中央、后地主;先公益、后付费”的有规则。
24.广电总局第62号令第四十条规定,违反广电总局62号令规定,有哪些行为之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造成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严重损害的;
(3)对特大、重大安全播出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25.依据广电总局第62号令第四十壹条规定,违反广电总局第62号令规定,有哪些行为之壹的,由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下达《安全播出整改通知书》;过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且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播出和安全生产百问百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