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 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 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高 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
一、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 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 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 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 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 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 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 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 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 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 新
工艺。 3. 4.
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 号及
技术要求。 5.
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 现场
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
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 生产
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 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 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 安监部职责
1. 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 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 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 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 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 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 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 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 物资部职责
1. 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 卸等管理工作。
2. 负责对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 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 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3. 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 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4. 负责对不合格支护材料的返厂、回收等工作。 (四) 监审部职责
1. 负责对支护材料采购、 审批、领用和发放、入矿检验、 验收、抽检、送检等工作的过程监管工作。
2. 在过程监管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关管理办法进 行处理。
(五) 使用单位职责
1. 每月依据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向支护材料管理办 公室、物资部办理填报支护材料需用计划,并逐级审批。
2. 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 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 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3.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生产技术部提出的支 护要
求和变更措施,领取和使用支护材料。 4.
认真配合生产技术部搞好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
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5. 负责搞好施工现场支护材料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