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资格
达到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参加复试。
学生于3月26日上午8:30物理学院219报到。报到时将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24】12号文件精神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复试。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术型2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47名(其中已经录取推免生1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0名。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含实验),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在面试中进行,不单独进行考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23-30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进行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16-22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比较顺利地进行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8-15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比较顺利地进行交流,虽有困难,但基本达到交际目的。
0-7分:基本不能应用英语进行交流。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3×50% 五、录取原则
1、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按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面试成绩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514-87975358 纪 检 员:刘海涛。 七、其他
1.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我院教师,不能参加复试录取工作。 2.本办法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