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集团公司班组长管理办法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最小的生产和工作单位,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单位虽小,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班组长是班组的组织管理者,又是生产者。其工作职能和自身素质直接影响着整个班组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基础。选好、用好班组长,是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前提条件。
为培养了一大批扎根矿山、埋头苦干、勤于学习、善于管理的优秀班组长,是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扎煤公司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班组长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 班组长任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优先);
2、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熟悉掌握本行业、本岗位的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具有较高的本岗位职业技能;
4、政治素质好、道德修养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第二章 班组长的选拔与任免
第二条 班组长的选拔,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组织任命;一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由组织任命的班组长产生的程序: 1、由队(段)、车间行政负责人提名; 2、党支部进行考察;
3、考察合格后,队(段)、车间负责人在班前会上宣布;
4、报人资部门备案。
第四条 民主选举班组长产生的程序 1、由本人自荐或他人推荐;
2、由队(段)、车间党支部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 3、考察合格后,队(段)、车间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
4、多个候选人的,可通过竞岗演讲、业务考试等方法,进一步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水平;
5、由班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班组长; 6、新当选的班组长要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当选的班组长颁发聘书,并报人资部门备案。
第五条 班组长免职的程序
1、班组长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纪、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或完不成生产任务时;
2、经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3、经队(段)、车间党政班子研究,由行政负责人在班前会上宣布解聘,同时报本单位人资部门备案。
第六条 班组长任期一般为2年,届满考核胜任者可继续连任。
第七条 班组长的提任。今后公司各单位队(段)、车间副职原则上从优秀的班组长中提任。
第三章 班组长的职责
第八条 班组单位虽小却事关大局,是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指令、安排,在保证人身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规定班组长的职责:
1、安全管理职责。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文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开展班前会教育,安排工作交代安全措施;对工作现场的人、设备、环境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杜绝班组成员的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
2、生产(工作)管理职责。班组长要领导本班组成员牢固树立精细、高效、规范、文明的生产理念,认真落实本
班组的生产(工作)任务,做到工作要求精细化、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规范化,组织和带领班组成员保质保量的完成队(段)、车间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质量管理职责。班组长领导本班组成员全面抓好质量管理,实施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监督活动;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和持续改进,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
4、团队建设、技术革新(改造)、绩效考评、基础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班组长领导本班组搞好团队建设、民主管理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并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本班组员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技能比武等活动,做好班组建设各种记录的填报工作,不断打造优秀的班组职工队伍。
第四章 班组长的权力
第十条 班组长应有如下权力:
1、安全管理权。班组长有权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员工违章行为,抵制违章指挥,在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班组长有权带领员工拒绝开工或停产撤离。
2、生产组织权。班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班组人员
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班组人员,科学合理分配工作,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3、考核分配权。班组长有权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对班组成员劳动工分、奖金进行绩效考核、上报考评结果。
4、其他权力。班组长有权制定本班组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荐本班组优秀员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先进评选,安排员工定期参加上级培训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第五章 班组长的考评
第十一条 按照效率、公平并重的原则,各单位要在绩效工资中设定班组长激励约束考评机制,科学合理考评班组的安全、生产任务、质量、经营、技能、团队、民主公开等工作,严格考核并进行民主评议。
第十二条 对班组长进行月考核,一年进行一次任职考评。
第六章 班组长的培训
第十三条 对班组长的培训实行分层分类组织培训的原则,按照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的要求,公司负责共性内容培训,培训中心要制定班组长培训的长期计划,每年要定期举办班组长培训班,二年内将一、二类班组的班组长轮训一次。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班组长的专业技术能力
和综合素质情况,制定年度班组长培训计划,重点负责班组长现场操作、应知应会、基础管理等内容的培训,要定期对班组长进行轮训;注重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班组长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结合公司制定的“班组长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班组长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