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受控状态 制度名称 化工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通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第2条 绩效考核作用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第3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4条 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第5条 考核小组组成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6条 考核小组职能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建议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第7条 权重分配 考核人及考核人权重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人和考核人权重分配表 月度 季度 年度 被考核考核人 人 完成工作部门计划部门计划工作能力 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分管工作分管工作情况 情况 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 态度 部门负责 考核小组 40% 40% 50% 50% 人/副总工 分管领导 60% 60% 50% 50% 普通员工(除勤务系列本部门负责100% 人 100% 50% 50% 的员工) 本部门员工 50% 50% 和其他部门若干员工 本部门负责100% 人 勤务系列 本部门员工和其他部门若干员工 100% 60% 40% 注:表中的百分比为考核人打分的权重。 第8条 绩效考核人 1.基层岗位员工的主要绩效考核人是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的主要绩效考核人是考核小组和分管高级管理人员。 3.人力资源部组织并监督绩效考核实施过程,并将评估结果汇总报公司总经理。 4.需要考核人熟练掌握绩效考核相关表格、流程、考核制度,做到与被考核人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有效地完成考核工作。 第9条 被考核人 1.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之外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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