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
校园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要立即响应,启动应急程序。病例要立即住院救治,密切接触者要隔离观察,病例接触过的地方开展消毒,同时做好病例康复后的复学、复工等工作。
一、隔离观察
学校发现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应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相关文件要求和制度,规范流程,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工作人员和隔离观察人员防护安全。
? 立即报告: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报告给学校疫情领导组,启动学校响应;
? 立即就诊:由校医和相关人员如辅导员或班主任护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 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由校医将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隔离观察室,并进行隔离观察;
? 每日检查:每日晨午检,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发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就诊;
? 通风:将隔离观察人员安排在通风较好的单间房间隔离,开窗通风;
? 专人送餐:隔离观察室统一由专人送餐,并使用一次性餐盒或相对固定餐盒送餐。送到隔离区域后由卫生保健人员逐一收发,餐饮具使用后及时消毒,独立存放;
? 心理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开设心理辅导热线,给予师生心理关怀;
? 工作防护:进入隔离场所后,每4小时更换1次医用外科口罩,做好手卫生措施。一般情况下与隔离者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 常规消毒:隔离观察室空气、地面、物品等每天消毒2次; ? 及时消毒:隔离观察区域内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都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生活垃圾经消毒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 终末消毒:疑似或确诊病例转移至定点医院治疗隔离后,由疾控人员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
二、健康观察
中小学和幼儿园发现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应立即通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并第一时间安置在健康观察室。
? 立即报告: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报告给学校疫情领导组,启动学校响应;
? 通知家长: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通知家长前来接回幼儿或中小学生,居家观察或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安置在健康观察室:在家长接回之前,学校或幼儿园校医或保健教师要将儿童安置在健康观察室,并有专人陪伴与观察症状变化情况;
? 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通知密切接触者的家长密切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向学校报告,并就医;
? 全面消毒:儿童被家长接走后,健康观察室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毒,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消毒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三、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急响
- 1 -
应
? 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以及家长保持信息畅通,得知在医疗卫生系统有本校学生或教职员工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 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学校应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采样、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排查 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 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有条件的校医院对密切接触者在校内进行隔离观察,或者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专门场所开展医学隔离观察;
? 学校应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例接触的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 必要时停课: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乃至全校停课措施;
? 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终末消毒 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及隐性感染者者送至医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参与消毒人员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生活用品、排泄物和呕吐物等进行终末消毒。 ● 生活用品: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消毒。 ● 排泄物和呕吐物:用一次性吸水材料(纱布、抹布等)沾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 000 mg/L~10 000 mg/L)小心移除。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拖地,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30分钟后洗净。建议消毒2遍。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