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分中心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一、服务对象
已在我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 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 (凡符合条件,全年均可申报)
1.资格条件及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
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
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 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工作总结 政治思想和业务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免冠照片两寸 序号 1 2 3 4 备注 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一份 审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办理资格证,一张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 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 号)
2.注意事项
(1)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 或相近。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
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按 (3)通信、计算机、园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规定程序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农
业(农林水)等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能
通过国家或我市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通过初 定取得该系列职称。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年 9 月评审一次,具体材料参考当 年的最新政策,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评审工作中,首先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德、 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然后由专业组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 工作业绩进行评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 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审,综合权衡、投票表决。
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层次 技术员 基本条件 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 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1 年 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3 年或取得技术员资格满 2 年 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满 4 年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 2 年 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 4 年
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 5 年 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 6 年 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1 年 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 4 年 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 5 年 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 6 年 高级工程师 博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 3 年 正高级工程师 硕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 4 年 本科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 5 年 以上基本条件主要是针对工程技术系列,除国家规定的通信、计算机、 林、农业等系列的中级、初级
卫
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园
职务资格需参加资格考试取得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按其具体规 定执行。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
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
77 号)
1.办理评审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 (1)评审初级职称(五大生)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电子表格
序号 1 2 3 4 5 6 7 申报材料名称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信息表 历年所有毕业证、学位证 现职称复印件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核表) 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免冠照片两寸 份数 2 1 1 1 1 1 1 备 注 双面打印 一式两份 基层单位盖章 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本人填写 办理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