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 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党内评优工作,坚持评优标准,完善评优程序,保证评优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先类别及范围
第二条 我校评优的类别分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三条 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又分为先进教职工党支部和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党支部。
第四条 优秀共产党员分为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正式党员。
第五条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专职党务
工作者,包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副书记、学院组织人事干事,以及党委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条件为: (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能够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有较强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规范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党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和学校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规范开展党内民主评议及“创先争优”评比活动,做好下属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四)党的建设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在建设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及落实“部市共建”协议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五)基层党组织在师生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和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师生和群众满意度高。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要综合考虑各单位近两年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工作、群团工会工作等方面年度考核的结果。
近两年总支(直属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无严重违纪事件,无安全稳定重大事故。
第七条 先进教职工党支部的评选条件为:
(一)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较好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业绩。
(三)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活动规范有特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学校要求规范开展“两个一对一”活动,规范开展党内民主评议及“创先争优”评比活动。
(四)近两年在创先争优评比中被评为“红旗党支部”一次以上。
(五)近两年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无严重违纪事件,无安全稳定重大事故。
第八条 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条件为:
(一)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有效推动班级年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