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建建〔2009〕107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施工作业程序,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施工作业指导书参考文本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需要制订的作业及工艺标准。
第四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照标准化管理理念,将先进成熟的工艺工法、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与建设标准、质量目标、安全要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结合起来进行编制,做到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
第五条 新开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应编制而没有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不得开工。
第六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主要编制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指南; 2.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合同及相关协议;
4.国家级工法和成熟的施工工艺;
5.《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应予说明。
2.作业准备: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
3.技术要求: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准。
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
5.施工要求: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
6.劳动组织: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
7.材料要求: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
8.设备机具配置: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的型号、性能和数量。
9.质量控制及检验: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
10.安全及环保要求: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对涉及既有线、公路、航道、高空作业等安全重点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 铁路建设项目采用一项工程(分部、分项)一个施
工作业指导书的方式,相同类型的工程要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外部环境对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不得直接套用。
第九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要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验收标准,提出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明确质量要求、控制要点、检测方式及标准、劳动力组织及机械设备配置等事项。
第十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认真审核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领会设计意图,依据铁路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定,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工法,结合本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进行编写,根据试验段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或验收标准中有工艺性试验要求的,施工单位应编制工艺性试验作业指导书,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后,以施工企业为主,设计、监理单位参与,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后形成施工作业书,经一个阶段实践检验后形成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和质量验收标准,组织监理、设计等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确认,对不同专业间接口部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协调。
第十三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核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