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结算质量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屡次出现。 (三)工程结算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第三十六条 受到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国网基建部委托咨询单位负责其所辖工程结算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13〕1082号之国网(基建/3)114-2013)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附件: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国网基建部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过程描述工程结算编制阶段开始2编制、上报工程结算1收集、预审、上报工程结算资料业主项目部组织整理工程结算有关资料,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批阶段3组织审查否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工程结算报告。4是否批准是工程结算执行阶段7结算数据备案6上报工程结算数据5工程结算执行建设管理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结算报告,办理完成竣工结算;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将工程结算报告上传结算管理平台。结束
(完整word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二)工程结算质量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屡次出现。(三)工程结算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第三十六条受到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国网基建部委托咨询单位负责其所辖工程结算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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