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请书正文
(一)建设目的和意义(包括建设重点实验室的必要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行业带动及科技进步的贡献等,2000字以内)
(二)所在该学科(领域)背景(包括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 (三)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一般应有3-5个研究方向,对每个方向开展的研究内容作简要介绍)
(四)现有工作基础与人才团队水平(1.现有工作基础与水平,包括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三年来代表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研究突破;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在推动学科、产业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2.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包括科研队伍规模和人员结构;实验室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等。3.如有合作共建单位,共建单位在组建实验室中的地位、作用和合作机制等)
(五)已具备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等,有合作共建单位的须分别说明)
(六)合作交流与开放共享(包括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情况、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开放课题设置以及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等)
(七)组织架构与运行管理(1.组织管理结构。2.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包括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经费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八)工作计划与预期目标(1. 按年度阐述未来三年工作计划。2.未来三年的建设目标,包括场地设施、仪器设备、人才培养、承担科研任务、成果产出、成果转化、开放合作等,具体指标可量化、可考核)
(九)经费投入与保障措施(包括实验室未来三年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和条件保障等)
七、依托单位意见
已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情况属实,且无知识产权争议和侵权风险,并保证在批准建设后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定,承诺承担相应权责; (2)按约定投入重点实验室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工作时间; (3)督促重点实验室主任和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按重庆市科技局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八、合作共建单位意见
同意合作建设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保证对参加合作人员、时间及工作条件的支持,督促其按计划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合作单位1(盖章) 合作单位2(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九、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同意申报,并保证在批准建设后支持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落实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市级有关部门是实验室的行业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区域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
十、相关证明材料
1.依托单位自主建设且有效运行1年以上的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依托单位为实验室建设提供运行经费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3.依托单位保证每年为实验室建设发展提供不低于50万元运行经费的承诺函,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4.合作建设的实验室须提供合作建设协议书; 5.主要管理制度文件;
6.列入清单中的科研项目、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论文、专著、标准和成果转化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首页、代表性著作封面和版权页等证明材料); 7.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入选证书或相关批文等); 8.其他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