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审查合同(示范文本)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审 查 机 构: 审查类别及范围: 签 订 时 间:
(签章)
(签章)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1
建设单位: 审查机构: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勘察
文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 15 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46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 ( 《
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13 号)、重庆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办法》 ( 渝建发[2006]75 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
准的通知》(渝价[2011]7 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人大公告第 33 号)等。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渝建发[2008]158 号)等。
1.3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
通知》(渝价[2011]86 号)等。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子项目名称:
2
2.3 工程规模:
2.4 审查范围:
第三条 审查内容
乙方应按照住建部和重庆市有关施工图审查管理文件规定进行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一、勘察报告 1 勘察文字报告 1 岩、土、水试验测试成果(含物探、原位 2 1 测试、抽水试验等)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钻孔柱状图 3 1 (含井槽探展示图) 工程场地内或其影响区边坡、基坑、填方 4 1 勘察资料 3
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3.1 送审材料是否齐备;
3.2 是否满足国家和本市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3 是否满足勘察合同和设计使用需要;
3.4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5 勘察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 勘察文件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7 勘察范围、勘察阶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8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须审查的内容。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勘察文件资料:
提交日期 备注 如有需 提供
5 光盘(含以上第 1、3、4 项) 1 二、附件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 1 1 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 2 勘察纲要 1 3 测量成果、数据表 1 4 勘察外业见证报告及岩芯照片 1 5 勘察外业原始记录 1 勘察单位资质(包括市外勘察单位入渝备 6 1 案登记证)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 书复印件 勘察合同(含边坡、基坑、填方勘察合同 7 1 以及钻探劳务合同)和勘察任务委托书 8 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 1 9 勘察费结算书1 第五条 审查工期及提交的审查成果
5.1 审查工期
视审查 情况提 供 在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要求的资料后,乙方不少于
工作日且不多于 个工作日(不包括勘察文件的修改复核、复审时 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审查工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材料的,
个
5.2.1 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4 乙方有权顺延审查工期。
5.2 乙方提交的审查成果如下:
份;
5.2.2 按规定在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及扉页、勘探点平面布置 图、见证报告扉页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6.1 本项目审查收费按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算的
勘察费总额 元的 % 计取,审查费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或以审查通过后的勘察收费结算书总金额按 实计取审查费。
6.2 在乙方打印、提交审查合格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 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审查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对报送乙方的审查资料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甲方 有义务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及时提供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甲方不得
要求审查机构违反或降低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7.1.2 甲方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费。
7.1.3 甲方同乙方签订合同且合同未终止的及审查不合格的, 不得变更委托其他审查机构审查。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建设行政
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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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赋予的审查职责。
7.2.2 乙方应当在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及类别范围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