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
认同声明:本大纲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要求。
A、项目概述及监理大纲编制依据
1、工程名称:安义县污水管网二期(安义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安义县凤凰山区 3、建设单位:安义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该工程为安义县污水管网二期(安义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投资约2800万元,污水管网改造长度约20公里。
5、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365日历天,2012年9月1日开工,2013年8月31日竣工。
7、监理范围:主要为施工阶段监理。
B、监理工作指导思想、监理目标、服务依据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宗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确保取得最佳投资效益。
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施权力,确保该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四大目标的圆满实现。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授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树立质量控制第一,工期、投资、安全并举的思想,确保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
对施工单位严格要求,热情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监理目标
(1)工期目标:365日历天,2012年9月1日开工,2013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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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竣工。
(2)投资目标:在监理过程中,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努力工作,积极建议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控制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力争使工程总造价合理降低。 (3)质量目标:合格
(4)安全控制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合同控制目标:实现合同履约率100%。
(三) 监理服务的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是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及依法订立的工程承建合同。
1、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2、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技术法规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9—2002 (7)《建筑装饰装修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验收规范》GB50242—2002 (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0)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1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6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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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1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8)其他相关规范和要求。
3、依法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合同。
4、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建设计划、设计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
5、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下达的工程变更文件、设计部门对设计问题的正式答复。
6、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会议纪要、函件和其它文字记载、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和发出的指令等。
(四)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时限及程序
监理工作内容概述: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跟踪控制,对施工合同、工程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职责内的管理工作进行组织与协调等。
工程施工是工程建设最终的实施阶段,是形成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建筑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所以,对于整个工程质量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如下工作: 1、编制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如需要)。
2、核查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预算(如标底)。
3、协助业主组织投标、开标、评标活动,向业主提出对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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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4、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书。 5、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申请报告。
6、察看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向承建商办理移交手续。 7、审查、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单位。
8、制定施工总体规划,审查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
9、审查承建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 10、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1)施工方的各分项、分部工程都必须报验,当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 报验申请表》(A4)报监理方验收。
(2)《 报验申请表》(A4)上须附与报验内容相应的报验资料,如:隐蔽记录、分项分部质量评定、试验或复试报告等和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报验申请表》(A4)后24小时进行验收。
(4)除隐蔽记录外,其它附件施工方应提供监理方一份正本或复印件。
(5)对于未进行报验或报验附件不全者,监理方将拒绝验收,对确因特殊原因而进行验收的,在验收后,要求施工方把资料补齐后,方可签认该分部分项工程.
(6)对于在检查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方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整改;施工方整改完成后24小时内,应将整改情况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书面报监理并申请复验,无书面整改报告,监理方不予复检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7)对于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施工方擅自进行下步施工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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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方向施工方下达《停工令》,并勒令整改。
(8)月度工程款结算时,对于不合格分项工程,其工程量将从月度付款中扣除。
11、进行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验收
(1)对于使用到本工程上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都必须报验。
(2)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施工方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A9)进行报验。
(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A9)上应注明其名称、产地、规格和数量,并要附有与报验内容相应的资料(附件),如: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设备、仪表应有产品使用说明书,电气产品还应有线路图,以上附件应提供给监理方一份正本或复印件。
(4)对于未进行报验或报验附件不全者,监理方将拒绝验收,对确因特殊原因而进行验收的,在验收后,要求施工方把资料补齐后,方可签认。
(5)验收合格,监理方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A9)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6)对须现场取样送检,应由监理方封样后送检。
(7)对于未报验或验收不合格,施工方擅自使用的材料,其工程量监理方不予承认。
12、月度工程款审核、竣工结算的审核、差率
(1)施工方应于每月25日,将当月工程款申请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报监理方审核。
(2)《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附件所含内容要齐全。
(3)监理方接到工程款审核申请后,质量及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将对照施工方完成的实际进度审核当月完成工程量,并将审核结果整理成审核说明后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B3)报总监理工程师。 (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署《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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