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聘任程序\会议决定;
如前款决策形式所述,人事任免最终决策按管理权限和职责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和研究决定,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表决及形成决定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办公会制度规定执行。
任职回避
重要人事任免应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任职者不得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财务等重要部门重要职务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任前公示
重要人事任免应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间如员工有反映,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经调查不符合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的,经研究同意后不予任用。
备案存档
人力资源管理部发文聘任文件并存档备案。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实施与解释。
公司重要证照管理制度1
重要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重要证照的管理,严肃公司管理流程,规范重要证照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列入管理的重要证照
第二条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证照主要包括公司基础证照、行业资质类证照、财务类证照、资产权益类证照四大类。
第三条公司基础证照主要包括: (一)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信息卡; (三)公司印章管理信息卡。 第四条行业资质类证照主要包括: (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五)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六)其他特许经营行业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财务类证照主要包括:
(一)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代交税款证书;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帐户管理卡; (三)贷款使用证正、副本、贷款卡。 第六条资产权益类证照主要包括: (一)房、地产证;
(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代码卡; (三)股权证书。
第七条公司认为有必要列为重要证照管理范围的其他证照。 第三章管理部门及人员
第八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基础证照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登记保管。
第九条行业资质类证照、资产权益类证照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保管;财务类证照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登记保管。
第十条重要证照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掌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重要证照在未使用的情况下不得放于他处。
第十一条保管重要证照的部门负责人协调并督办相关部门做好各项证照的年检工作。
第十二条重要证照发生意外毁损或丢失,保管人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迅速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四章重要证照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使用公司重要证照复印件,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机要文秘专员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复印件仅限用于办理,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印章,并由使用人如实填写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借用公司重要证照原件,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用。借用人使用完公司证照后应及时归还证照保管人。
第十五条公司重要证照的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如需超过时限应在审批手续上注明。
第十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机要文秘专员必须对重要证照复印件和原件的使用(借用)情况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期、使用(借用)人、用途、审批、归还时间等(详见附件)。
第五章重要证照停用
第十七条公司重要证照无法年检或即将停用、失效的,证照保管人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总办会授权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证照借用审批表 编号:号
借用部门(单位)经办人借用 日期 年月日 证照名称 用途
借用部门(单位) 负责人批示 主管领导批示 □综合管理总经理 □财务管理副总经理 □资产管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批示 □归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