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教学医院参加学位课程班学习的一样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人员成立导师指导关系
有关事项的通知
最近几年来,学校为增强北京市远郊区卫生人材队伍建设,在少数有条件的教学医院开设了硕士学位课程班。目前,已有部份学员不仅完成了学位课程的学习,也通过了国家统一组织的《以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将以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身份进入学位论文研究时期。
研究生的学术培育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因此成立导师指导关系是一样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重要步骤。为进一步明确学位课程班学员成立导师指导关系的具体要求,请有关教学治理人员务必将下面事项通知到在本医院完成课程学习的所有学员。
一、成立导师关系的要求 1.修完所有学位课程并考核合格;
2.通过《以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3.选择与其本人同专业的我校在岗导师成立导师指到关系,原则上导师专业应与学员专业在三级学科上一致。各学科导师信息及联系方式参见: 二、成立导师关系所需材料
学员达到上述要求后,需在规按时刻内携带以下所有材料到学院和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1.学位课程成绩单或深造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介绍信(参见附件);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含主治医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立导师指导关系记录表;
5.《以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网上查询、打印)。
三、成立导师关系程序
1.一样学力人员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一份《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立导师指导关系记录表》(网址:),持《以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与导师联系,导师同意接收后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名。
2.一样学力人员持导师签署意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立导师指导关系记录表》,到导师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治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在规按时刻内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立导师指导关系记录表》上交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员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成立导师关系时刻、地址及联系电话
1.导师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时刻、地址及联系电话:每一年9-10月,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咨询导师或各学院教育处。
2.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确认备案时刻:每年10月最后一个礼拜(上午8:00——4:00),到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10层1018房间办理,联系电话:0。
五、说明
1.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及时有效地办理相关手续,如无特殊情形,请学员务必在规按时刻内到学院和学校办理。
2.请学员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带齐所有材料,不然将无法办理。
3.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立导师指导关系记录表》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后,“导师指导关系”方为正式成立。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治理部门应保留此表复印件,原件返回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
4.学员应妥帖保管《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立导师指导关系记录表》,用于往后学位申请时放于《学位评定材料》中。如有遗失,请及时补办。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