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0年春季开学校车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疫
情期间校车开学方案
XX县2020年春季开学校车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但社会整体防疫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我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特制定《2020年汉寿县春季开学校车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请各校车服务公司、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日常管理 1.未经县校车办批准,任何校车不得接送学生、幼儿。各公司、各学校要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详实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责任须层层落实到人,每个环节必须规范操作。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和学校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2.校车复运前校车服务公司须向县校车办递交疫情防控承诺书; 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以及学校负责接送的值班教师须按规定佩戴口罩,上岗前分别由校车公司和学校检测体温,并签订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承诺书。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和学校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3.校车驾驶人和学生、幼儿必须在车外经由随车照管员检测体温并记录在册后,方
可登车入座。(排队等候上车时,前后必须间隔1米。)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和学校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4.随车照管员须拒绝不佩戴口罩的驾驶人、学生和幼儿登车。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5.校车消毒今后要形成常态,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接送学生幼儿前后,均须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地面和擦拭座椅、扶手、吊环等部位,并落实好消毒记录登记制度。车辆在非接送时段,须停放在空阔地带并保持车内通风状态。车内空调一般不允许使用,特殊天气情况下使用,滤网需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含氯消毒剂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6.给校车配备红外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液、口罩等物资。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7.充分利用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佩戴口罩以及随车照管员、校车驾驶人开展体温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8.车辆出发接送学生前,在校车公司和学校开展体温监测的基础上,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相互再监测1次体温。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和学校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9.疫情防控期间,随车照管员应按照上车先后,从离车门最远的座位开始安排乘车学生、幼儿入座。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10.加强对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的预防常识和防控手段教育; 通过集中培训、家校通、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对乘车学生、幼儿以及家长预防常识和防控手段教育。
责任单位:校车公司和学校 监督单位:县校车办 二、异常处理 1.发现体温监测异常驾驶人的处理 ①随车照管员要制止驾驶人登车,并向校车公司举报,要求另行安排接送。同时,向学校、校车办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由校车公司负责督查体温异常驾驶人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返岗。
③随车照管员对校车进行全面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