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GB20204-2002 )中 4.3 模板拆除的规定。 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砼强度 结构类型 板 结构跨度(m) ≤2 >2,≤8 >8 ≤8 >8 按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50 ≥75 ≥100 ≥75 ≥100 ≥100 梁 悬臂构件 七、材料存放 模板进场后,必须堆放在模板加工场,加工场分为加工场与木料堆场两个部分,模板堆放应整齐、稳固、按各种模板、成品、半成品、废品等分门别类堆放,做到成垛、成堆、成捆。模板加工场地面为硬地坪(混凝土地面),堆放时模板底部必须垫上枕木,以便塔吊吊运时方便穿绳。 八、安全文明措施
8.1、模板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2、对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经医生检查),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需要拆除高空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拆,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暂停人员过往。
7、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8、支模过程中若遇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桩头、柱头板钉牢。拆板间歇时,应将活动的模板、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挑空、踏空而坠落。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预留洞,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9、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更要注意拆模人员要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10、装拆施工时,上下有人接应,随拆随运转,并把活动部件固定牢靠,严禁堆放在脚手架上或抛掷。
11、设防雷击措施。
12、安装墙柱模板时,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
13、预拼装模板的安装,边就位、边核正、边安装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
14、安装整块柱模板,不得将柱子钢筋代替临时支撑。
15、吊装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固后,方可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有关规定。
16、拆除模板时由专人指挥并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人员佩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杆操作,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将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17、模板放置时不得压在电线、气焊管线等。
18、清理模板和涂刷模板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的走道。
8.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 李 榕 技术负责人 许 欣 安全生产负责人 翁 锦 瑞 安全员 高义芳、翁晨阳 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泥水班组模板班组钢筋班组水电班组防水班组涂料班组脚手架班组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项目部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领导和具体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使安全生产有人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人抓,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8.2.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3)、在生产管理人员中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4)、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5)、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6)、督促或组织项目的有关人员每旬(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8)、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8.2.2项目副经理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责任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每旬(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8.2.3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编制施工方案或审批施工方案时,要注重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并且主
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8.2.4项目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 1)、贯彻和宣传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监督分包的安全教育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管理。
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日检表。每旬(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组织各分包、各专业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按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评分,及时整理文明施工的资料。
6)、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会,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问题。
7)、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
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质安站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2.5项目消防保卫人员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协助项目领导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2)、制订项目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会审,针对消防保卫的内容提出具体建议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进
行消防安全考核。
5)、组织项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6)、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对新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7)、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保卫事件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8.2.6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项目经理部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追究和考核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技术、资金、材料、机具、设备、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等有关责任人员亦应对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经理部每季度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行考核,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内容各项指标或成绩显著者予表彰并按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物质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考核不合格者予通报和相应处罚。 8.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劳务工的三级教育
①公司级安全教育:新进场的劳务工首先由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教育,同时进行书面考试。
②工地级安全教育:经过公司一级教育的劳务工到工地后,由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主要为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并在三级教育花名册上签字后发给上岗证。
③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过一、二级的教育后的劳务工,最后由班组长进行进入工地的第三级教育,同时作为班前安全活动内容进行记录。 (2)特殊工种教育
对特殊工种、电气、焊接、机械和登高作业等接触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工种,用脱产和半脱产以及办训练班等方式进行专门训练,并且经过严格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准作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之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8.4、安全设施验收挂牌制度
各类架子、临电设施、大型建筑机械等必须组织验收,合格者填写《安全检查验收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具体项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