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项 一、价格部分 权重 ≤20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二、服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不选 0分 重要服务要求 服务响应客观 评分一般服务(可要求 选)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选 分 指引:扣分范围:按照重要服务参数评分分值除以重点服务要求条款数量平均分配分值。 ≤40 □不选 0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指引:扣分范围:一般服务要求评分每条扣□选 分 分分值不得超过重要服务要求的扣分分值的50%。 48分 评分准则 备注: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指引:重要服务要求的分值不应超过本项评分总分的40%; 1(评审项目二选一) □不选 0分 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15 分; 第二名的,得 13 分; □选 分 第三名的,得 11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10 分。 指引:排名分档应依据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数量设置,即推荐n名供应商时,排名分档数量应不少于n+1。下同。 □不选 0分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选 分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4 分; 第三名的,得 3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2 分。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服务方案(可选) 15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5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5 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不选 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选 分 第二名的,得 4 分; 第三名的,得 3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2 分。 □不选 0分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选 分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4 分; 第三名的,得 3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2 分。 备注:如服务要求中,将设备情况设备不可偏离要求,则本项不需选择 □不选 0分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选 分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4 分; 第三名的,得 3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2 分。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5 备情况(可选) 管理制度5 (必选) 指引: 1、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2、采购单位提出的服务要求中,已逐条列明招标服务要求的,建议采购人按照具体评审的内容逐条设置方案评审标准,以保证需求跟评审内容的逐个对应、保证评审项目更具针对性。 □不选 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现场演示(答辩)第一名的,得 分; ≤10 (可选) □选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不选 0分 评审标准 1、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1)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选 分 (2)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1) 职称或资质(1分):具备初级社工师专业(及以上)职称或资质的,得12 3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可选) 10
分; (2) 学历(1分):具备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3) 从业时间(1分):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得1分。 (4) 项目经验(1-2分):每参加过一项同类服务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分。 (5)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3、项目团队成员: (1) 职称或资质(1分):成员中2名(含2名)以上具备助理社工师专业(及以上)职称或资质的,得1分; (2) 学历(1分):成员中2名(含2名)以上具备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3) 从业时间(1分):成员中2名(含2名)以上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得1分; (4) 项目经验(2分):成员中2名参加过同类服务项目业绩的,得1分;每增加1名有此经验的成员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分。 (5)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以上评审标准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不选 0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3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选 分 得本项满分的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不选 0分 依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人员要求及市场价格,考察投标人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得分: 评分标准: □选 分 评价为合理的,得本项满足的100%; 评价为较为合理的,得本项满足的60%; 评价为基本合理的,得本项满足的30%; 评价为不合理的,得0分; 备注:评价为不合理的,评委会须写明判断理由。 4 本地化服务(可选) 3 5 报价合理性 ≤5 指引:特别项目可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评分项目,必须提供书面说明。
三、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不选 32分 评分准则 0分 1 有效业绩 (可选) 10 1.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2 分;以此类推。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 同类业绩指:以社工为人才骨干,按照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的模式,以特殊和困难人群为重点对象,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社工专业服务,开展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 业绩内容为:社会服务内容; □选 分 3)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指引:编制“同类业绩”时必须与项目相符,其中“业绩内容”不能限制甲方类别,“业绩金额”限制应依据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置,不得超出本次项目采购预算设置业绩金额要求。 □不选 0分 2 履约评价 (可选) 5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的,每份评价书得1分,其□选 分 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 5 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 评审标准 依据深财购[2013]2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诚信进行评审: 1) 供应商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9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诚信得分3分。 2) 供应商存在不诚信情况或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3) 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3 依法诚信评审5 经营 (必选)
效证明文件。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诚信良好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不选 0分 社保情况(可选) 2 1. 评审标准 □方法一:公式打分 (1) 社保人数合计200人以上的供应商,得 2 分; (2) 其他供应商社保人数得分公式: 社保人数得分=(供应商社保人数合计/最高社保人数)×2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方法二:排队打分 按社保人数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选 分 第一名,得 分;第二名,得 分; 第三名名及以后,得 分; □方法三: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6年3月至5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不选 0分 1. 评审标准: □方法一:公式打分 (1) 纳税金额合计最高的供应商,得 2 分; (2) 其他供应商纳税情况得分公式: 纳税情况得分=(供应商纳税金额合计/最高纳税金额合计)× 2 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选分 □方法二:排队打分 按纳税金额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名,得 分;第二名及以后,得 分; □方法三: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2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纳税情况(可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