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说明
总则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依据下列文件及竣工决算基础资料进行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基础资料按规定格式汇总编制。
1、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工可”报告(含调整规模报告),工程设计和设计概(预)算文件(含修编设计文件)、变更设计(费用)文件及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双方签订的交工支付月报、工程量清单结算表;
4、建设单位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的征地拆迁以及安置赔偿合同或协议、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贷款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和结算(支付凭证);
5、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有关支付凭证;
6、竣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凭证等。
二、竣工决算报告由甲组文件和乙组文件两部分组成。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具体由公路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技
术咨询等),根据建设合同及协议的约定,按本补充规定编制乙组文件,并经建设单位审核、汇总编制甲组文件,形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三、竣工决算报告甲组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封面、目录;
(二)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三)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四)竣工决算甲组文件表格。
1.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粤公建竣1表); 2. 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粤公建竣2表); 3.资金来源情况表(粤公建竣3表);
4.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费用汇总表(粤公建竣4表)、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汇总表(粤公建竣4附表),由各项费用汇总形成(粤公建竣4-1~10表):
(1)第i合同段工程结算费用表(粤公建竣4-1-i表,i=1,2,……);
(2)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表(粤公建竣4-2表);
(3)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表(粤公建竣4-3表);
(4)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表(粤公建竣4-4表); (5)工程监理费用表(粤公建竣4-5表); (6)勘察设计费用表(粤公建竣4-6表); (7)其他项目费用表(粤公建竣4-7表); (8)建设期贷款利息表(粤公建竣4-8表); (9)尾工工程表(粤公建竣4-9表); (10)报废工程登记表(粤公建竣4-10表)。 5.工程造价与概算执行情况对比表(粤公建竣5表)。 四、乙组文件由公路工程交工支付月报、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表和其他费用结算表组成,是编制甲组文件的基础数据表。由承包人按各合同段公路工程交工支付月报编制合同工程(或费用)结算表,经建设单位(属工程建安费用部分还要有监理方)签章确认。决算报告中工程竣工数量应与竣工图中工程竣工数量表一致,工程结算数量与竣工数量不一致时,应说明原因及结算依据。
甲组文件
五、封面、目录
1.“主管部门”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中注明的项目名称。
3.“建设项目类别”是指“大中型”或“小型”。 4.“建设性质”是指建设项目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等内容。
5.“级别”是指中央级或地方级的建设项目。 六、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表示出建设项目在交通网络中的关系,沿线主要城镇、工矿区等的概略位置及县以上境界,比例尺用1:50000~1:200000。
七、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及组织管理情况;从工程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竣工等各阶段说明工程
路线走向、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数量及重要变更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过程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经验教训;工程投资支出的基本情况并附结算及实际支付情况表;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遗留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八、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粤公建竣1表)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工可及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参建单位、工期、竣工工程路线走向、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方案、主要工程数量,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决算批准金额及主要组成,主要材料消耗、尾工工程、质量评定、征地拆迁等情况。
1.工程概况表分为主要建设情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材料消耗和其他概况信息;
2.工可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开工报告按照批准部门、日期及文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