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概念和指标设置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它是公共服务的一个部分,是政府向社会公众所必须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内容:
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
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
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的提高,一个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会逐步扩展,水平也会逐步提高。
现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是广大城乡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公共服务,是建立社会安全网、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公共服务的需要,结合政府的财政能力,选择教育、公共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若干与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十分密切的公共服务项目,就其服务数量和质量提出明确标准,在城乡统一实施,实现服务目标,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一)公共教育
1、九年制义务教育。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2、高中阶段教育。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3、学前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劳动就业服务
1、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核发、关系转移等经办服务。街道(乡镇)服务站、行政村(社区)服务窗口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2、省、市(地)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省、市(地)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综合就业等服务的条件。
(三)社会保险
1、省、市(地)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
批省、市(地)级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配置必要的设备,改善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等经办服务条件。
2、社会保障卡建设工程。逐步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完成发放8亿张,覆盖60%以上人口,实现其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应用,并与就业服务、劳动关系、社会救助等信息共享。重点在国家、省、市(地)三级建设社会保障卡中心及其支持系统。
(四)基本社会服务
1、孤残儿童保障服务工程。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治和康复设施,培养培训2万名具有资质的孤残儿童护理员。拓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功能,发挥庇护救助作用。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专业化的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增加养老床位300多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支持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实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培养培训具有资质的专业养老服务人员。
(五)基本住房保障
1、土地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单独列出,做到应保尽保。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储备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
2、财税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给予税费优惠。
3、金融政策。支持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等
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以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融资。
(六)公共文化体育
1、传播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2、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建设。 (七)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一批残疾人康复设施,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每个地级市和人口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都至少有1所按国家标准建设的特殊教育学校。
说明:
1、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尚未公布。 2、中国当前贫困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2014年2800元(现价)。
3、“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权重 具体指标 1. 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 2.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 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 4.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经济发展 22.0 5.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6. 工业生产率 7. 互联网普及率 8. 城镇人口比重 9. 农业劳动生产率 10. 基层民主参选率 民主法制 10.5 11. 廉政指数(万名公务人员检察机关立案人数) 12. 社会安全指数 13.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 14.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5. 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 文化建设 14.0 16. 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 17. 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建筑面积 18. 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19.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指数 20. 地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异系数 21. 失业率 22. 恩格尔系数 23. 基尼系数 24. 城乡居民收入比 人民生活 26.5 25. 城乡居民住房达标率 26. 公共交通服务指数 27. 平均预期寿命 28. 平均受教育年限 29. 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 30.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31.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3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20.0 资源环境 33. 单位GDP能耗 34. 单位GDP水耗 35. 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 3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37. 环境质量指数 38.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 3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计量单位 元 % % % 人 % % % 万元/人 % 人 人 人 % 元 % 平方米 % % % % - 以农为1 % % 岁 年 人 % % % 立方米/万元 公顷/万元 吨/万元 % % % 目标值 ≥57000 ≥47 ≥36 ≥2.5 ≥3.5 ≥12 ≥50 ≥60 ≥2 ≥95 ≤8 =100 ≥2.3 ≥5 ≥150 ≥60 ≥400 ≥5 ≤60 ≤6 ≤40 0.3~0.4 ≤2.8 ≥60 =100 ≥76 ≥10.5 ≥1.95 ≥95 ≥80 ≥75 ≤110 ≤60 ≤2.5 =100 =100 ≥85 权重 4.0 2.0 2.5 1.5 1.5 2.5 2.5 3.0 2.5 3.5 0.0 4.0 3.0 3.0 2.5 3.0 2.5 3.0 4.0 0.0 2.0 2.0 0.0 3.0 2.0 2.0 2.0 2.0 1.5 3.0 1.5 1.5 3.0 3.0 3.0 0.0 4.0 4.0 3.0 93.0 2010年=100 ≥25000 吨标准煤/万元 ≤0.6